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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年第9期,总第17期)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

发布时间:2017-10-30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处置情况

1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江苏阳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Y18G×29-80 

150319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流速

罚款36000元。

2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宜兴市万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宜兴市万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V3 

生产日期:2015.7.28;

编号:WKV305-1505002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技术说明书

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款89305元。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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