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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19期,总第37期)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江苏省)

发布时间:2017-10-30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处置情况 

1

电子血压计 

豪展医疗科技(吴江)有限公司

豪展医疗科技(吴江)有限公司

BPM61S 

2016/03/24

SN16302401123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标识要求

罚款10000元。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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