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维护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徽省工商局于2012年第二季度依法组织对合肥、六安、淮南、蚌埠市等市场上销售的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进行了省级质量监测。
在不合格的24组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中有19组主要是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电气性能不合格。
其中有较为突出问题的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有:标称商标为“可欧” 型号为“HD300”的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和标称商标为“新科”型号为“D1”的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标记和使用说明不符合要求,绝缘要求不符合要求。
上述这些抽检中的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有多达21组在充电器安全性检验中,绝缘测试项目抗电强度不符合要求,属安全性不合格,对消费者而言存在人身安全的隐患。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的充电器配套生产企业偷工减料、选用不合格的、低价质次元器件拼凑组成充电器,也严重损坏了使用这些器件的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生产厂商的声誉。虽然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即我们常说的MP3、MP4、MP5是一种有着较为成熟技术的小电器,但是生产企业对于所用材料、器件质量应严格把关,不能一味考虑成本因素,例如这次质量监测工作中,多数的不合格是与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配套使用的充电器造成的。
这次质量监测工作,基本覆盖了流通领域市场各种类型的商家,由于抽检的随机性,检查的结果反映了目前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的流通领域质量状况。
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省工商局责成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
附件:多媒体音视频播放器质量监测情况汇总表
来源: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