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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9期总第150期)

发布时间:2018-09-14

 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357批次,抽检合格样品3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张巧玲便民蔬菜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 。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孙志伟果蔬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梓铃便利店销售的毛芹,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2mg/kg,标准规定为≤1mg/kg 。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兰州市城关区杨家园志全蔬菜店销售的毛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兰州市城关区杨家园志全蔬菜店销售的西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0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兰州市城关区杨家园小萍蔬菜经销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2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兰州市安宁鲜洁蔬菜店销售的柴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3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2月中旬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附件:1.18年第29期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18年第29期公告 附件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3.18年第29期公告 附件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4.18年第29期公告 附件4 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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