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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橙子)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3-02-22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3期)。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3年第3期)

  近期,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抽系统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宴渔村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橙子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2,4-滴和2,4-滴钠盐。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15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造成。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秦市监处罚〔2022〕03041号。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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