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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锦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花生油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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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南京锦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该公司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花生油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京锦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7JP5XJ2Q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缪**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52****602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吴市监塘缀处罚〔202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违法事实 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花生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花生油1罐(规格:5公斤/罐,剩余1/3瓶);罚款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4
公示截止期 2024-03-24
处罚机关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信用中国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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