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消协提醒:卖盲盒切勿盲出边
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消协处理了一起因未成年人购买盲盒卡片累计超过2000元被家长发现后投诉引发的消费纠纷。
据了解,去年7月,常州市民周女士(化姓)9岁的孩子在家长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用现金在新北区一商店购买盲盒卡片,累计消费已超2000元。周女士发现后深感震惊,认为商家在售卖盲盒时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不当行为,这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她急切地希望商家能够查询并确认女儿的具体消费金额,并请求商家退还部分费用,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然而,商家以商品售出时间已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为由,坚决拒绝退还任何费用。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无奈的周女士只好向新北消协寻求帮助。
接诉后,常州新北消协薛家分会立即安排专人调查了解情况。商家辩称,盲盒卡片每包售价9.9元,孩子每次购买几包,消费仅几十元,并非一次性大额消费。他们坚称在销售过程中已履行告知义务,强调收藏意义,并认为孩子是自愿购买,不存在诱导或强迫行为。商家还指出,由于卡片已被拆封,包装破损,无法进行二次销售,因此拒绝退卡。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商家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累计销售给未成年人数千元的盲盒卡片,明显超出与孩子年龄、智力相匹配的范围,家长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此外,商家以“盲盒”玩法诱发小学生投机取巧的心理,促使他们反复购买和冲动消费,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小学生的身心健康。盲盒的外包装无法显示其收藏价值,只有打开后才能看到内容,这种销售方式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诱导性,容易促使未成年人沉迷非理性消费。
同时,家长作为监护人未能及时发现孩子大量购买卡片,对于其生活监管也存在一定过失。综上所述,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限制,而家长在监护职责上也存在疏忽。因此,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和法律分析下,商家最终作出让步,同意退款未拆封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盲盒。这一解决方案既体现了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也符合《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中关于退货政策的规定。周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常州市新北消协提醒商家,在面对未成年人消费时应更加审慎,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建议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特别关注在校园周边及商场内的各类小商店、便利店、文具店、自动售卖机等处销售的“盲盒笔”“文具盲袋”“盲盒卡片”等类似产品,防止未成年人为了抽取“隐藏款”“稀有款”沉迷于盲盒消费,如有异常要及时干预,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张维明)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编辑:黄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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