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付款给个人? 新北消协提醒:当心优惠成隐患
6月25日,消费者钟女士在常州市新北区某商场选购了一罐标价379元的奶粉和一包120元的尿不湿。结账时,销售人员称“不走收银台更优惠”,奶粉可降为329元,尿不湿100元。钟女士为省70元,直接扫码支付429元至个人账户,商家未开具发票。事后,她发现奶粉无法扫码积分,怀疑是假货,遂投诉至新北消协。
接诉后,新北消协龙虎塘分会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经核实,商家提供的进货凭证和质检报告证实奶粉为正品,但商家存在两个违规行为:一是销售人员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二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经调解,商家同意为钟女士办理全额退款429元,并额外补偿礼品。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销售人员诱导扫码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应视为经营者行为。虽然交易形式上存在瑕疵,但法律上仍构成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合法买卖关系,这为消协调解提供了法律基础。
同时,经营者应全面如实告知商品信息,出具发票是法定义务。本案中,销售人员仅强调“优惠”优势,却未告知其他重要信息,如私人转账可能导致的维权风险,积分系统使用限制等商品特性,正规支付与私下交易的本质区别等。商家以私下交易为由拒开发票的行为直接违反该条款,该义务不因支付方式不同而免除。
新北消协在此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很可能是陷阱!遇到商家不走寻常路,一定要多长个心眼——优惠虽好,但为啥非得扫码给个人?这操作背后可能有猫腻!类似私人转账的操作,轻则积分泡汤、售后无门,重则商家翻脸不认账,到时候后悔莫及!正规渠道付款才是正道!王惠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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