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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试验

近半数消费者VR体验不爽
江苏消费网 (2017-08-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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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消费者体验VR。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薛庆元

  2016年是虚拟现实(VR)的元年。近年来,VR产业如火如荼。大量的资本投入到VR产业中,出现了不少品牌的VR眼镜,但是这些VR眼镜价格差异过大,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不知如何做出正确的判断选择。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VR消费调查报告显示,近半数消费者对VR体验不满意,未在明显位置提醒注意使用时长、缺乏行业监管是VR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男性对VR关注度高

  江苏省消协秘书长陆惜春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说,7月上旬,江苏省消协联合江苏网站联盟,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针对VR眼镜开展消费调查,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

  本次调查采用了线上问卷调查、线下体验调查以及街采视频拍摄3种方式。调查对象针对市面上主要的VR眼镜种类,包括外接式头戴设备、移动端头显设备、VR一体机。调查样本覆盖南京、苏州、常州、镇江4个城市。

  此次共6971位消费者参与线上问卷调查,调查发现VR知晓率普遍较高,只有3.31%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有88.43%听说过VR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还有8.26%非常了解。影视、游戏是消费者使用VR的主要用途,34.78%的消费者表示如果有VR主要会用来观看影视作品,29.77%表示用来玩游戏,20.07%的消费者单纯为了体验这一新兴事物,用来购物和旅行的则分别占8.03%、7.36%。

  调查结果显示,男性对VR的关注度更高。有超过75%的消费者考虑入手VR眼镜。大部分消费者表示,会将其用于影视、游戏当中。在选购VR眼镜时,消费者更关注产品的质量和功能。消费者在体验过VR后,近半人表示不满意,认为VR眼镜配置较低、不够成熟。

  缺乏行业监管

  调查发现,目前VR眼镜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缺乏行业监管、性价比不高,佩戴舒适度欠佳、内容不够丰富,体验差。

  调查人员发现,目前淘宝网上出售的VR眼镜品牌众多,价格参差不齐。移动端头显设备体验价格较低,仅需几十或数百元,但体验效果有所欠缺。外接式头戴设备口碑较好,但配齐一套设备需要上万元。价格差异巨大,使得消费者在线上销售时更倾向于选择基于手机端的价格较低的VR头显设备。据了解,今年4月6日,由中国电子技术化标准研究院牵头制定的《虚拟现实头戴显示设备通用规范联盟标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虚拟现实领域首个自主制定的行业标准。但该标准只针对硬件,对VR其他方面的监管还较为欠缺。

  调查人员在对同价位的移动端头显设备“小宅Z4”和“爱度VR”进行测试时发现,设备笨重、臃肿,长时间佩戴会给鼻梁造成较大压力;手机发烫严重,VR设备前端的盒子内散热不好,面罩内温度会逐渐升高,造成面部的不适感;使用时间过长会有不同程度的眩晕感。即便是口碑较好的品牌,在使用过程中也会或多或少的出现眩晕症状。对此,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功能检察室主任建议,佩戴VR眼镜时长不超过半小时为宜。

  调查中还发现,过半的消费者使用VR是为了影视和游戏,这就要求其做到持续更新和输出,否则会被市场淘汰。消协建议线下体验店开发更多类型、富有文化内涵的产品,既能够拓展VR眼镜消费市场,也能对青少年起到更加积极的引导作用。

  VR体验中有较多刺激感较强的内容,对于一些患有身体疾病的消费者来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消协建议,在VR体验场所或产品使用说明中,需在明显位置标出不建议使用人群和可能产生的不适反应。

  规范内容供应

  针对使用VR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专家提出了一些建议。目前,VR眼镜不属于国家强制发放“三包”凭证的产品,如果VR眼镜厂家做出“三包”承诺,消费者可依据该承诺进行维权;如果未做出承诺,消费者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消费者因VR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身体不适,可以向VR产品销售者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VR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主张侵权责任。同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VR内容供应,限制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传播,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江苏省消协建议VR设备制造商和内容供应商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服务规范保障消费者使用VR产品的安全性。此外,消费者也应量力而行,勿因新奇而强行体验。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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