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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江苏消费网 (2020-06-04) 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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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南京银行发布关于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称,5月29日,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主要包括股权投资、金融服务、产业金融、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等多个方面,并将就具体项目展开实质性合作。

  

南京银行: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5月29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烟草公司”)在南京签订了《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全面、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相支持、共谋发展”的原则,一致同意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在具体业务领域的深入合作。双方合作主要包括股权投资、金融服务、产业金融、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等多个方面,并将就具体项目展开实质性合作。

  本协议为双方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在本协议下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需要在合法合规且符合各自业务政策的前提下,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若具体业务协议与本协议相关约定不一致时,根据具体业务操作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需要变更或提前终止,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待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协议进行变更或提前终止。但协议变更或提前终止的效力不影响双方有关本协议项下已经签署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的效力。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政策调整,本协议相应调整。

  资料显示,江苏省烟草公司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刘根甫,注册资本3070.6万元,截至2019年末,江苏省烟草公司总资产785.94亿元,净资产746.55亿元,营业收入928.47亿元,经营范围:烟草专卖品的经营,资产经营,房屋租赁。

  南京银行提醒,本协议作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施进度和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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