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官方微信
江苏315官方微信 关闭

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市监消保 » 315人物 >> 正文

315人物

比较试验为公益诉讼提供证据支持——专访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
江苏消费网 (2015-07-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记者 刘浩

  7月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比较试验发现的手机预装软件不明示且不可卸载问题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作为全国首例被法院受理的消费公益诉讼,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就手机比较试验与公益诉讼的缘起、经过及进展等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手机投诉逐年攀升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多年来,上海市消保委充分运用比较试验发出 “消保委声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公益诉讼的提起是在之前手机比较试验的基础上,此次开展手机比较试验是出于何种考虑?

  陶爱莲:确实,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近年来,上海市消保委坚持从消费者需求出发,围绕投诉热点、难点,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内容,创新方法,放大结果,组织开展了上百次比较试验。

  其实,开展此次手机比较试验在今年年初就已列入上海市消保委工作计划。近年来,手机类消费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上海市消保委过去3年来的投诉汇总情况显示,手机类投诉总量已经连续3年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并呈快速增长势头:2012年,手机类消费投诉4188件;2013年5680件,同比上升35.6%;2014年7066件,同比上升24.2%。

  为此,我们就投诉比较集中的手机成像不佳、内存缩水、软件异常等热点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充分听取了相关主管部门、检测机构及消费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于今年年初决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手机比较试验。

  19个品牌各买1款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此次手机比较试验从采样到委托测试,再到结果确认及公布,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陶爱莲:我们选取了消费者投诉集中和市场占有率大的19个手机品牌,每个品牌随机选取1款市场在售的手机,就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内存缩水、软件异常等热点问题,委托上海市质检院电子电器家用电器质量检验所开展了测试和对比。

  比较试验结果彻底改变了我们对手机行业的看法。预装软件之多暴露了手机软件预装领域存在的诸多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所有受试手机均不同程度地预装了各类软件,且都存在预装应用软件无法卸载的情况。预装软件在消费者无操作的情况下,仍然引发手机流量消耗,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在预装软件数量上,OPPO手机最多,达到71个,小辣椒手机最少,但也有近30个。在不可卸载软件数量上,OPPO手机最多,达47个,其次是三星手机,达44个。

  比较试验完成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受试手机厂商进行沟通,并就相关检测结果进行逐个通报确认。受试手机厂商普遍反映预装软件多数与系统绑定,若一旦卸载将影响系统稳定,而对于消保委提出的改进意见,则表示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研究。目前,比较试验结果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比较试验的结果运用是消费者组织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消费者组织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标志。为了引起社会各方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我们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了比较试验结果,其后多家中央及地方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质疑和批评不法手机厂商的侵权行为。

  试验结果提供诉讼依据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上海市消保委为什么提起此次公益诉讼?比较试验对诉讼起到了什么作用?

  陶爱莲:此次手机比较试验结果暴露的智能手机预装问题多而且严重,消费者反映很强烈,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坚定了我们为消费者维权的信心。

  为此,我们经过多方沟通,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上海消保委观点:此次比较试验揭示了智能手机行业存在着预装软件不告知且不可卸载的行业潜规则,折射出众多手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客观现实,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破除这一行业潜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比较试验为这次公益诉讼的提起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我们通过手机比较试验发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普遍现象,锁定了手机厂商的侵权行为以及侵权手法,为提起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提供了参考依据。试验结果本身形成有力证据,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证据支持。

  加强诉前论证准备工作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为提起公益诉讼,上海市消保委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陶爱莲:为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地提起此次消费公益诉讼,我们多渠道、多角度地进行了诉前论证准备工作。

  首先是邀请上海市人大法工委、市府法制办有关同志及部分法学专家、通信技术专家、律师志愿者等召开论证会,就提起此次公益诉讼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专门论证,形成了“手机厂商不告知预装软件情况,不提供应用软件卸载途径,系对众多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侵害,符合《民事诉讼法》与《消法》规定的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论证结论。同时,我们专门走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公益诉讼诉请及诉讼程序问题进行了沟通。

  随后,我们委托专业机构对手机预装软件情况进行复测,确认起诉事实,充实诉讼证据,并委托公证部门固定证据,强化证据证明力。最后,借助律师志愿者的力量和经验,起草了起诉文书。

  在严格论证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我们于7月1日将预装应用软件不可卸载数量最多的两家企业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分别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手机内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被告为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内预装应用软件提供可直接卸载的途径。法院当场予以立案。

  各手机品牌积极回应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公益诉讼提起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相关手机厂商的反应如何?

  陶爱莲:此次公益诉讼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均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同时,许多网友通过消保委官方微博和微信纷纷留言“支持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为消保委点赞”,并表达了希望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手机行业破除潜规则,为消费者主持正义和公道的诉求。

  我们虽然仅对欧珀与三星提起公益诉讼,并不代表其他存在同类问题的受试手机厂商不需要改进,我们还将通过其他方式督促其进行改进。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欧珀与三星公司均与我们进行了积极沟通,表达了将作出相关改进的意愿。此外,众多手机品牌高度关注此次公益诉讼的进展,苹果、索尼、华硕等手机品牌主动与我们沟通,了解比较试验和公益诉讼的相关情况,并表示将着手研究改进措施;酷派等手机品牌则已经通过系统更新的方式解决了应用软件不可卸载的问题。希望更多的手机厂商有针对性地拿出改进方案,推动整个行业进步。

  消费维权新手段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作为全国首起经法院受理的消费公益诉讼,它的背后有哪些深层意义?

  陶爱莲:此次提起公益诉讼,是上海市消保委依据《消法》及去年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新职责,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回应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新期盼的重要举措。我们认为有以下两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这是公益诉讼作为消费维权的新手段在司法实践中的新尝试,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为相关制度的完善细化提供实例、积累经验。在当前消费维权成本过高的境况下,公益诉讼对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次,通过公益诉讼,以点带面,可形成示范效应,推动达成行业共识,促进智能手机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期待引起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重视,填补政府部门的监管空白,进而起到辅助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的作用。

编辑:朱成林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