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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人物

八旬“打假英雄”痴情维权二十载
江苏消费网 (2015-12-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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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阎志圣接听消费者投诉电话。

  ★人物简介

  阎志圣 1934年生,退休高级教师,曾荣获中消协3·15奖章、黑龙江省消协3·15奖章、中国十大公益维权人物、全国十大老年新闻人物、黑龙江省打假英雄、哈尔滨市维权明星、哈尔滨市优秀维权监督员等荣誉称号。他义务消费维权21年,被誉为哈尔滨义务打假“第一人”。21年来,阎志圣以献身消费维权事业为骄傲,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义务为消费者打假维权1100多件,代理消费者诉讼40多件,全部胜诉。如今,82岁的阎志圣仍活跃在义务打假维权第一线。

  ■本报记者 刘传江 文/摄

  退休老人本应回归家庭、颐养天年,享受含饴弄孙的乐趣,然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阎志圣老人却不甘寂寞,决心要老有所为,将义务打假维权作为另外一种老年生活方式和追求,一干就是21年。他以献身消费维权事业为骄傲,成为哈尔滨市义务打假维权标杆式人物,如今82岁的阎志圣仍活跃在义务维权第一线。

  从3根红肠开始维权执着奉献21年

  1994年,刚刚从中学教师岗位退休的阎志圣本可以通过办培训班挣钱,却因发生在身边的两件事改变了他退休后的人生轨迹,引领他走上了义务打假维权之路。一天,阎志圣在商场买了3根红肠,回家切开后发现红肠里竟有一根长长的尼龙丝。阎志圣找到商场,引用《消法》据理力争,对方不但赔礼道歉,还赔偿了一兜红肠。原本只想讨个说法的阎志圣竟第一次找到了做“上帝”的感觉。没过多久,邻居家老人过生日,家人到商场买了一个小肚,没想到切开后却发现里面有一只苍蝇,怕影响生日的气氛,家人把带苍蝇的那片小肚喂了小猫。饭后,家人拿着剩下的小肚找到了商店,可因为没有了证据,商家当众羞辱了他。邻居维权没成,还惹了一肚子气。

  邻居维权失败的事极大地触动了阎志圣:仅自己懂法还不行,还要让更多的人学法、用法。于是,他把《消法》里的条款自费编印成手册,并把自家的电话印在上面,在街头和商场里免费发放。起初没有多少人愿意信任他,但他坚持不懈,打电话咨询投诉的人也逐渐多起来,他的电话成了“维权热线”。

  从此,阎志圣走上了义务打假维权路,一干就是21年。

  阎志圣的事迹很快被社会和媒体传颂,他把家里的电话和手机号都向社会公布,找他帮助维权的人越来越多,最初只是哈尔滨市消费者请他帮忙,后来全省各地市遇到难处的消费者纷纷向他求助,维权范围也从最初的食品、药品,扩大到消费各个领域。

  一天,阎志圣接到肇东县蔡女士的长途电话,她在哈尔滨市一家医院做白内障手术,白内障非但没摘除,瞳孔却被移位了,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经过半年多的交涉,院方却只同意免除部分医治费用。阎志圣第二天就冒雪找到医院交涉,院方终于同意免除全部费用。蔡女士得知后激动不已,一定要登门拜谢,阎志圣谢绝了,他说:“你能早日康复就是对我的最大感谢。”

  阎志圣“打假”打出了名,成了哈尔滨市乃至黑龙江省的“打假英雄”,21年来,他亲自为消费者打假维权1100多件,受理消费咨询难以计数。阎志圣说:“我打假维权不图回报,看着消费者因我的努力挽回损失而露出笑容,我就心满意足了。”

  不因恐吓退让不为金钱所动

  义务打假维权,开弓没有回头箭。阎志圣每天都到商场和公共服务企业网点观察,遇到侵权行为,他就上前问个究竟,义务帮消费者维权,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在多年的维权路上,由于阎志圣经常揭商家的短,为消费者维权据理力争,有些商家对他恨之入骨,扬言“要找人废了他”,而平时维权中遭遇冷嘲热讽、恶语相向更是家常便饭,但他不畏难,坚信公道自在人心。

  有一次,阎志圣接到一位老太太的投诉,称一家连锁药店欺诈消费者,高价销售普通药品。阎志圣找到药店经理,对方气焰嚣张地叫嚣:“你这么大岁数竟跑到我这里来整事,我整死你你都不知道是谁整的。”面对恐吓,阎志圣并没退缩,直接找到药店主管部门,最终该药店经理被停职。

  2004年的除夕夜,阎志圣一家人正在看电视,突然,四五个年轻人用砖头将他家门窗10多块玻璃打碎。警方很快抓到了肇事者,原来是一家超市业主,由于阎志圣代消费者将其起诉到法院,便记恨在心,想要“教训”阎志圣。整整一夜,阎志圣家里雪花飞舞,寒风入室,除夕的饺子都没吃上,但这并没有迟滞阎志圣义务维权的步伐。

  阎志圣在为消费者义务维权的21年当中,从没收过消费者一分钱、吃过一顿饭,不仅如此,他还每月都从退休金中拿出一些钱作为消费者维权的交通费、通讯费,甚至自掏腰包为消费者做检测。21年来,阎志圣代理消费者诉讼40多起,都是自己垫付诉讼费,代写诉状。哈尔滨市道外区一个年轻人买了一辆自行车,骑了不久大梁断了,商家却拒绝赔偿。阎志圣代理其起诉到法院,并自掏1000多元对自行车进行质检,结论是质量不合格,最终法院判定商家双倍赔偿。消费者表示要把赔偿金送给阎志圣。阎志圣说,我帮你打官司不是为了你的钱,而是为了讨个公道,说完便打车“跑”了。

  随着阎志圣打假维权的名声远播,一些商家也借机打起他的主意。一次,国内一家生产保健品的企业找到他,想请他为产品做广告,只要拿着产品说几句广告词,就可以得到2.5万元酬金。阎志圣拒绝了:我从来都没用过你们的产品,怎么能够为你们的产品做广告呢?虽然我不富裕,但这种欺骗消费者的事我决不会做。企业老板感叹:“真没想到,过得并不富裕的老头竟能抗拒金钱的诱惑。”

  不仅如此,一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商家一看到到阎志圣来便往办公室里拉,给他塞红包,还有一些商场请他做“监督员”,许诺每个月都会给他开一份工资,都被阎志圣拒绝了。

  阎志圣说:“我决不会参加任何商业活动,不会拿商家的任何好处,只有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为消费者维护权利。”

  为《消法》修改献计活跃于“听证”舞台

  多年的维权经历让阎志圣认识到,义务打假维权的方式要与时俱进,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能力更重要。近年来,他改变以往凡事亲力亲为的解决方式,把普通易办的消费争议交给消费者自己去维权,他负责释疑解惑教方法,传授经验做幕后指导。他还特别注重普及维权知识,走到哪宣传到哪,主动到商场、超市等场所义务宣传讲解《消法》。

  阎志圣十分注重学习和总结,在报刊上发表维权曝光文章70余篇,发表有关维权体会的文章9篇,其中《谈维权的艺术和成本》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

  2014年新《消法》正式实施后,阎志圣激动不已,因为新《消法》里也融入了他的智慧。阎志圣在多年的实践中感受到,原《消法》“假一赔二”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早在2004年,阎志圣便上书中消协,提出了10多条《消法》修改建议,尤其建议将赔偿标准提高到4倍,当年8月18日,中消协回函给予肯定和重视。

  听证会、座谈会是阎志圣消费维权的另一个舞台,多年来,从水、电、燃气调价到地铁票、机场高速路定价,阎志圣参加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几乎所有听证会及各类消费维权座谈会。每次听证会,他都事先做好调研,充分反映消费者意愿。2013年8月7日哈尔滨地铁票定价听证会上,阎志圣在事先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据理力争,最终他提出的定价2元的意见被采纳。

  多年的维权奔波加上年事已高,阎志圣的身躯日渐衰老,但他精神依然矍铄,他说:“如果老天宽容大度让我身体保持健康,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继续发挥正能量,直到走不动那一天为止。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会坚持义务打假维权,继续报效社会和他人。”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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