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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5.6公斤黄金饰品涉假被查扣
江苏消费网 (2016-02-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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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泰州兴化市消费者向宝庆银楼官方客服咨询,称自己在兴化市市区某大型商厦内的“宝庆银楼专柜”购买了一件黄金首饰,通过在官网平台上查询首饰吊牌上的“315防伪标识”时发现(注:内部应有隐藏唯一编号),该标识的防伪编号此前已有多次查询记录,最早的一次是2012年,因此他怀疑所购首饰并非来自正规渠道,进而对这家“宝庆银楼专柜”的身份产生质疑。

  对此,宝庆银楼南京总部表示,公司此前确实在兴化市设立了专柜,但去年该专柜已经撤离,现在仍在经营的所谓“宝庆银楼专柜”也非公司新设。为了弄清情况,宝庆银楼于2月18日派出市场部工作人员赶赴兴化市进行调查,发现大量印有“宝庆银楼”商标的金饰,随后向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商标侵权的举报。

  2月19日上午,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和公安经侦人员对该柜台进行调查。在现场,柜台正面墙壁上的“宝庆银楼”四字LOGO与南京宝庆银楼完全一样。不仅如此,柜台里摆出的数百件黄金饰品都配有“宝庆银楼”吊牌和“315防伪标识”,消费者很难分辨。记者随机选择了几个饰品,揭开“315防伪标识”贴层,用手机在江苏消费网上输入防伪编号后,系统均提示已经有3次以上的查询记录。但正常情况下,“315防伪标识”具有唯一性,并且只有揭开表面特殊材料的贴层后才能看到编码,饰品若未曾售出,不会有查询记录。可见这批商品的来源确实存在问题。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这次涉案饰品共计560件,其中516件按克销售,总重5657g,价值约160万元;44件按件销售,价值约3.4万元。目前,该专柜负责人张某已承认这批黄金饰品不是从宝庆银楼公司的正规渠道获得。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将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该案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若存在欺诈,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目前,这批黄金饰品已被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暂扣,案件详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本网也将继续对该案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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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柜台的装修及企业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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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商品均配有“宝庆银楼”吊牌及“315防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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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正在登记涉案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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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值160多万元的涉案商品装满了5个纸箱。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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