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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防水材料质量低劣成建筑隐患
江苏消费网 (2016-03-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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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蔚

  据行业人士介绍,长期以来,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被宣传成一种万能的防水材料,屋面、阳台、露台、地下室、厨卫、水池等处均可使用,因其价格低廉、工艺简单,所以在建筑市场泛滥成灾。但是,这类产品无论从材料的耐水性、耐久性、适应基层变形能力,还是施工应用的可靠性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劣质“非标”材料导致的工程渗漏案例不胜枚举,成为国内建筑工程渗漏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达不到一定标准是不得用于有设防等级要求的房屋建筑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的。然而记者实地走访却发现,虽然正规的防水工程公司在屋面施工和地下室施工时,用的都是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但仍有部分防水工程公司为了节省费用、减少工程量,还在使用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的专家介绍,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一般较薄,因而耐穿透能力差,一旦有尖锐的砂粒、小石子遗留在防水层下,丙纶防水卷材很容易被刺穿。相较于涂膜而言,其弹性小,复杂基层适应性差;相较于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其耐热性稍差;与近年来稳步发展、占据防水材料主导地位的SBS改性沥青卷材相比,其5℃—25℃的施工温度范围远不及SBS防水卷材的适用范围广泛。另外,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也不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可塑性强,其厚度在1.0毫米以上,柔韧性便会下降,施工性能降低,细部节点处理不易保证防水质量。因此专家提示,屋面施工和地下室施工最好采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这样的防水工程才有质量保障。

  落后产品亟须限制淘汰

  早在2003年,为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的生产和应用管理,当时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限制、禁止、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的措施,规范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和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的生产与应用。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禁止使用高碱玻纤复合胎基,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禁止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生产工艺,限制膜层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纶材料使用。如今10多年过去了,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非但没有被限制、被淘汰,反而在防水工程中使用得越来越普遍。

  纵观国际市场,欧美权威市场研究机构与协会,例如英国AMI市场咨询公司和美国国家屋面工程协会,在其历年所出具的防水材料市场报告中,涉及了中国市场所有的防水材料,唯独没有聚乙烯丙纶用作防水材料的数据。据行业专家透露,在目前能搜索到的所有有关防水专业文献中,也无法找到有关聚乙烯丙纶用作防水材料的论述。在全球各地诸多防水展会现场以及全球知名防水企业的产品目录中,也都无法找到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踪迹。

  在我国,每年有数亿平方米的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泛滥于各地的建筑工地和建材市场,粗略估算,其已占据国内防水材料市场30%以上的份额,成为全球防水市场的一朵“奇葩”。

  为此,业内专家建议,应严格限制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的使用范围,要求其不得用于有防水等级要求的新建建筑防水工程,并遵照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通用标准要求,尊重科学测试验证结论和应用实践,从标准和规范上彻底淘汰此类产品。

  相关标准修订已提上议程

  据专家介绍,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但国内防水行业标准倒置现象普遍且严重。防水行业的国标虽为最高标准,但存在发达地区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落后地区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就是“非标”的代名词,标准的混乱、滞后以及规范性、严肃性缺失是防水行业乱象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亟须通过及时修订相关标准限制淘汰落后产品和技术,促进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推动防水行业健康前行。

  目前,我国沿用的是《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以及与之配套的《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两套防水规范。知名建筑防水专家叶琳昌教授表示,虽然这些规范在推进防水技术进步、规范设计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适用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些防水工程国家标准并非尽善尽美,亟须修订完善。

  可喜的是,为了根治市场乱象,相关部门及各地已经出台了有关限制、禁止使用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规定。2015年,工信部发布《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同时还发布了《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上述意见稿,新建和改扩建改性沥青类(含自粘)防水卷材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年;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平方米/年。本准入条件实施前投产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若达不到该准入条件要求,应限期整改,换证前必须达到。严禁新建和改扩建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项目,逐步淘汰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据了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推广先进建材装备,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产品和技术,进一步提高河北绿色环保建材装备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水平,促进建材装备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编制发布了《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5年版)》,S型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芯材厚度小于0.5毫米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被明确列入禁止使用类。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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