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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加强证券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监管
江苏消费网 (2018-06-3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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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 马先震)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德鹏介绍,近年来,干扰发行审核工作、债券交易中的利益输送、基金经理从事“老鼠仓”交易等多起违法违规案件被严肃查处,为完善廉洁从业监管规则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行业的廉洁从业监管,夯实新阶段证券期货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证监会制定了《规定》和《意见》。

  《规定》是对证券期货行业廉洁从业的整体监管要求,共29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和基本要求,严禁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类形式输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强化机构廉洁从业管控的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建立从业管理内控体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问责。

  三是明晰廉洁从业具体要求,细化多项禁止性情形,确立执业红线。

  四是突出重点领域的廉洁从业要求,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重点规范,对“围猎”监管工作人员、探讨保密信息、干扰审核工作、唆使或协助他人行贿等突出问题进行细化规定。

  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青青制定了具体法则,包括自律惩戒、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移交纪检和移送司法等。

  《意见》是针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利益输送高风险环节制定的专项规则,共10条,在落实《规定》廉洁管控要求的整体框架下,提出:

  一是要求证券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加大管控力度,对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进行合规审查,切实防范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的违规风险。

  二是明确对证券公司相关聘请行为的信息披露要求,要去证券公司对相关聘请的机构类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关键要素进行持续披露。

  三是要求证券公司对其投资银行类服务对象的相关聘请及其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常德鹏表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和《意见要求》,切实强化廉洁从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抓紧建立相关内控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证监会将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开展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机构认真落实,并对违反《规定》《意见》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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