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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开创江苏“十二五”消费维权新局面 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江苏消费网 (2011-04-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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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会长杨勇

  

4月15日,杨勇经选举连任新一届江苏省消协会长

■孙林美 本报记者 薛庆元

  今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开篇之年,也是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五届理事会的开局之年。4月15日,江苏省消协五届一次理事会在南京市召开,省工商局杨勇,经选举连任新一届省消费者协会会长。

  此次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5年间江苏省消费维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提出新时期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要求,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筹划、安排、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和消费素质。

  近日,本报记者就江苏省消协工作新思路专访了杨勇。

消费维权工作新思路

  问:杨会长,您好。请您谈谈江苏省消协将如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答: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政府坚持科学发展,高度关注民生。在“十二五”期间,全省消协组织要以人为本,切实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消费维权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坚持把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作为各级消协组织的工作宗旨;坚持把不断推动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作为各地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把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消协组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坚持把不断完善消协维权救助体系,作为党和政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平台;坚持把不断完善消费教育方式,作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不断推进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等弱势消费者群体的保护,作为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等,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努力推动江苏省消费维权事业的新发展。

创新消费维权救助机制

  问:“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消协将如何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救助工作?

  答:处理好消费纠纷,是消协组织维护群众利益的直接体现。全省消协组织要努力将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畅通群众诉求、拓展权益保障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平台,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救助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消费者对消费纠纷处理的满意率。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全省各级消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全省消费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比如说,全省消协组织广泛开展了“投诉不出门店”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机制,积极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拓展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等。其中,2008年,诉调对接机制引入全省司法与消协系统以来,全省所有县级消协完成与基层法院对接,连云港等地还拓展工作思路,变人民法院对消协组织的“单向对接”为“双向对接”,形成“消协调解、法院确认”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消费矛盾的及时有效解决。

  这些举措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不仅要巩固和完善已建立的各项消费维权救助机制,更要努力提高消费者对消费纠纷处理的满意率,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救助机制。通过启动“江苏省消费者维权救助基金”筹建工作、建立消费维权深度调查机制、组建消费纠纷调解专家工作委员会等措施,使消费者投诉渠道更加畅通,消费维权成本更加降低,消费纠纷解决更加及时,群众消费更无后顾之忧。

打造江苏特色的消费教育

  问:“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消协开展消费教育的目标是什么?

  答:我们要深入推进全省消费教育工作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的融合,切实提高消费教育的社会化程度;要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努力促进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

  回顾“十一五”期间,我们的消费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具有江苏特色的消费教育模式正在各地逐步成型。比如,苏州市8年前在全国首创消费义务宣讲团,经过逐步发展,目前已在高校开设了消费调解专业本专科教育;无锡市的消费教育不仅纳入全市中小学的德育教学计划,并且有了《科学消费》实验教材,消费教育正逐渐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在深化开展“三送”、“五进”等普及消费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形式多样的特色消费教育。为此,全省将统一规范消费教育教材与读本,实现全省范围内资源共享。要在全省出台《青少年消费教育读本》的基础上,统一规范《幼儿消费教育指导》、《老年消费教育读本》、《农民消费教育读本》、《消费纠纷调解技巧》以及《经营者消费维权责任》等编辑、推广、使用工作,提升特色消费教育专业化水平。

  同时,还要依托行业组织、企业、单位以及各级消协组织广泛建立消费教育基地,不断扩大消费教育阵地;充实、完善消费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信息等方式,更好地指导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江苏省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和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切实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问:全省消协组织在倾听消费者心声,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做好消费监督工作方面有何打算?

  答:去年,江苏省消协根据省政府放心消费创建的总体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制定分步实现全省3年发展万家企业入盟的目标。从运行情况来看效果很好,有效地营造了放心消费氛围。

  今年,全省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深入推进这项活动,通过发挥企业、行业组织、媒体、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力量,共建诚信承诺企业联盟,让更多的行业、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针对民生领域的消费热点、投诉难点问题,省消协将组织全省消协组织开展专题调查与研究,努力探索相关问题的解决机制。结合重大传统节日,选择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问题,开展商品及公用服务等领域的比较试验工作。加强发挥理事单位的广泛性和权威性的优势,整合利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借助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力量,及时披露、发布,有效解决消费领域的问题。

  在“十二五”期间,省消协还将进一步完善消费调查制度建设。根据江苏省消费环境的变化和消费者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消费问题,制定全省的消费调查计划。尤其注重提高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和参考价值,及时将结果反馈有关行业和部门,督促其整改,切实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

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与水平

  问: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是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前提,江苏省消协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将有何举措?

  答: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四化”要求,江苏省消协组织将狠抓自身建设,有力保障全省维权事业的更大发展。

  一是要积极开展全省消协组织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与经费保障的调查研究工作,努力建设与现代消费维权工作相适应的消协组织与干部队伍。必要的机构编制、工作经费是消协组织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稳定干部队伍的前提。全省各级消协组织要邀请人大、政府、编制部门检查消协组织的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解决全省消协组织的机构编制与经费保障问题,为依法履职、为促进全省维权事业的更大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要继续抓好“一会两站”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建设。要在实现“一会两站”全履盖的基础上,着力提高运行效能,形成机制健全、运作有效、作用发挥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让基层消费者不出村、不出店就能得到有效的援助。

  三是要以提高业务素质为核心,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3·15期间,江苏省工商系统推出了“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8项服务承诺,努力实现对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等。消协组织要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学习身边张家茂式的消费维权卫士,成为沈玉生式的消费调解能手,充分发挥消协秘书长作为带头人的作用,强化服务的意识,倡导奉献精神,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及水平。(本文图片由江苏省工商局提供)

本文刊发于4月25日《中国消费者报》A2版头条

编辑:苏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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