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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不计免赔为啥难“全赔”
江苏消费网 (2013-05-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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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记者 王文郁
  近年来,有关车主投保不计免赔率却不能获得全赔的争议一直不断。尽管车主掏钱购买了车损险,以及基本险和附加险的两种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但在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车险事故中,仍然无法获得全部赔偿。30%绝对免赔率和不计免赔率中的排除责任条款,“双杀”了投保人获得全赔的希望。
  近日,记者在辽宁省沈阳市处理车辆被刮第三方逃逸索赔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将由第三者应承担的部分赔偿责任,通过格式合同条款的形式转嫁给投保人,受益的是保险行业,苦的是车主掏钱也买不到理想中的全赔。

花钱买不到的“全赔”

  3月21日,沈阳一所大厦墙皮被强风吹落,停在大厦楼下的七八辆轿车都不同程度受损。有保险公司的出险员到现场查看后表示,如果这起事故能找到责任单位,那么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如果找不到责任单位,保险公司只能承担70%的赔偿。除非当天风力达到11级以上属于自然灾害适用暴风条款,车主才能获得全赔。而据天气预报,当天风力只有5到6级,与适用暴风条款的11级风力相差甚远。
  曾经有消费者发问:“买了不计免赔为何不赔”?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各地存有相似疑问的车主并非少数。在一些汽车论坛上,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又无法获得全部赔偿的车主更是满腹怨气。
  3月16日下午15时许,记者停放在小区路边的车被严重刮伤外侧车门,因找不到肇事者,记者遂向平安车险报案。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虽然可以理赔,但有30%的绝对免赔率,车主要自行负担30%的修车费用。此后经过定损修车,3月23日,记者将维修发票4019元及相关材料交到平安保险公司。3月27日,记者收到平安保险短信通知,2813.31元划入当初指定的银行账户。虽然记者投保了车损险,以及不计免赔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附加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多达5种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但都无法弥补此次出险30%的损失。

车险合同“双杀”全赔

  据当初为记者出险定损的平安车险理赔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合同第一部分基本险第二章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车主投保了不计免赔率后自己肇事,有现场可以证明,那么保险公司可以100%赔付;但第三者肇事逃逸,本应由肇事方承担的责任,因找不到肇事方,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理赔,按照目前的规定是赔偿70%。
  在平安电话车险合同中,“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第二条“责任免除”四款规定,“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同时,“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第二条“责任免除”四款同样规定,“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位于沈阳宁山路的平安车险理赔部门焦经理表示,车主需要承担30%的损失不能减免,保险合同中规定得很明确,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据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车险事故,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基本是规定赔付70%,车主承担30%。此后,记者从阳光保险、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华联合保险等公司处得到了验证,相似情况各保险公司都只赔付70%。
  
绝对免赔率保的都是保险公司

  按照保险公司员工的解释,看似有道理。然而,以平安电话车险合同为例,像绝对免赔率与不计免赔率责任免除两个条款相互配合,在车险合同中双杀出险全赔,受损车主除了掏钱投保车损险,再搭上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附加险,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支出保费却无法挽回修车30%的损失,而保险公司却能从中受益。
  如果发生事故的两辆车投保不同的保险公司,肇事逃逸方又投保了相应险种,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无形中免除了应赔付的全部支出。虽然受损方的保险公司会因此增加支出,但在众多相似案件发生后,各保险公司都有受益的机会。
  由于这类案件多发,多数赔付金额并不高,“双杀”全赔的条款可以阻拦相当一部分想索赔的车主,加之出险次数增加会影响下一年保费的优惠幅度,放弃索赔车主的比例还会进一步放大,受益的也是保险公司。
  综上不难看出,即或是第三方肇事逃逸按合同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完全由第三方承担赔付责任,但找到第三方的难度非常大,还要额外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追查,成功几率也不一定会很高,投入成本和可能挽回的损失不一定成正比,因而缺少让保险公司去追查应当承担赔付责任第三方的动力。而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率和责任免除两个条款,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少赔30%,让受损车主承担这部分损失。
  据记者了解,新版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早在2012年3月就已对外发布,《示范条款》的突出特点包括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等内容。同时,《示范条款》还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发生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后,除可以沿用过去的索赔方式外,还能直接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并新增了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险。但时隔1年,新旧条款切换时间表一直没有确定,实施日期一推再推。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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