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投诉调查 >> 正文

投诉调查

施工队安牌匾砸穿房顶 业主损失谁来承担
江苏消费网 (2016-03-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图一:“惹祸”的就是“陕西省温泉旅游养老基地”这几个字模。

  图二:王女士家的屋顶被砸出两个洞。

  ■本报记者 周余涛 文/摄

  陕西省蓝田县汤峪镇是著名的温泉养生之地。“本来冲着这个名气买房是为了居住养生,没料到房还未住进去,先憋了一肚子气。”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的王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说:“2007年4月,我在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购买了由西安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公司)开发建设的楼房,已装修好并放置了部分家具,准备今后居住。2015年10月25日,我突然发现房顶被砸出了两个洞,水泥渣撒了一地。我找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可对方却说,这两个洞是施工队在楼顶安装公益性广告‘陕西省温泉旅游养老基地’字模砸出来的,应由安放此广告的施工队负责。可施工队已经走了,我去哪里找啊?”

  西安市工商局广告处王姓工作人员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公益性的广告牌可以不经审批,但内容必须合法,安放的地方也要符合规定,不能影响交通等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他人利益。王女士提到的这个广告牌,属于牌匾,不须审批。

  西安琴剑律师事务所高建荣律师告诉记者,公益性的广告,必须是为公众谋利益,是企业或是社会团体向消费者阐明其对社会的功能和责任,参与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等。公益广告具有社会的效益性、主题的现实性和表现的号召性三大特征。不能因为是公益广告就可侵占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陕西省温泉旅游养老基地’字模并非公益性广告,应视为牌匾或企业广告。王女士购买了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施工队在王女士屋顶上安置牌匾前,应和王女士协商,并取得王女士的同意。未经王女士同意擅自动工并将房顶打穿,显然侵犯了王女士的权益,理应赔偿。

  3月18日上午,《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大兴公司和小区物业办采访,主管小区物业的周先生在听取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后表示,将责成小区物业办为住户修缮房屋。随后,王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物业办已经和她取得联系,双方就修缮房屋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维修合同。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