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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保护消费者权益”微视频征集大赛活动
江苏消费网 (2016-11-09) 来源:中国消费网
阅读:

  【活动背景】

  为了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强化12315消费维权工作影响力。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导,中国消费者报社和中国消费网联合举办的“12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微视频征集大赛于10月25日正式开启。

  江苏消费网作为中国消费者报的江苏区域网络平台,现面向江苏征集“保护消费者权益”微视频。

 

  【活动目的】

  1. 通过传播力强、受众接受度高的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揭露消费陷阱,提出预防措施,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帮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展示银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尽职、尽责、尽心。

  2. 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金融素养,使消费者明晰自身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享受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3. 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主办单位: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网

 

  【活动概述】

  活动主题:依法加强消费维权执法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25日-2017年3月

 

  【时间安排】

  1、江苏区域作品征集阶段 (2016年10月31-2016年11月20日)

  江苏消费网统一收集整理江苏区域微视频资料。

  2、评审阶段(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3日)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从所有符合要求的参评作品中,初评产生30部入围作品,复评产生大赛一、二、三等奖以及团体奖作品。

  3、发布颁奖阶段(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6日)

  首先在中国消费网上以专题形式对外公示评奖结果(为期一周),然后在《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网易自媒体、腾讯企鹅自媒体正式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4、宣传推广阶段(2017年1月-3月)

  将优秀作品在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网易自媒体、腾讯企鹅自媒体等媒体进行传播,同时在国家工商总局网站、“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地方消协网站上进行推广。

 

  【作品要求】

  1、主题围绕(有关老年人的案例最佳)消费、网络/电视/电话购物消费、预付式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传播力强、受众接受度高的微视频、微电影形式,揭露消费陷阱,提出预防措施,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帮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影片体裁不限、例如微电影、专题片、纪录片等皆可,视频时长为5-10分钟,文件格式以avi /mpeg /wmv /mov 为主,要求画质清晰,无坏帧,能连续播放,文件大小控制在500M以内。

  3、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参赛均可。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

  4、主办单位可在相关网站上展示获奖作品。因人力有限,所有作品恕不退稿。

  5、投稿时除了作品外,还需提交《“保护消费者权益”微视频征集大赛参赛表》。

  6、江苏消费网积极配合中国消费者报在江苏区域微视频活动的征集,对参赛视频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理、提供。

 

 

 

 

微视频征集大赛参赛表

参赛作品题目

 

参赛者姓名

 

单位

 

职业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参赛作品简介

 

 

填报要求

请在“参赛作品简介”处,填写作品的主题、内容梗概以及影片背后的故事等内容,力争1000字以内。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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