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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警惕“消费返利”等4种新型网络传销
江苏消费网 (2017-06-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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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用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市民百姓参加,蒙蔽性、欺骗性极强。结合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常见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提醒广大群众,要警惕以下4种新型传销模式。

  第一种,“纯资本运作”传销模式。此模式其利益来源纯粹为下级缴款。参与者只要缴纳一定金额“入门费”,就可以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缴款来提成。第二种,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此类传销多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按层级发展会员,收取巨额佣金,获取非法利益。第三种,以投资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传销模式。此类传销事先经过专门“包装”,并在网上设立网址,夸大公司资金和业绩,以该公司即将上市,提前销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为名,进行传销。第四种,以养老保险返利为名的传销模式。以买养老保险的名义诱惑老人,多推行类似“三养合一”的消费养老模式,要求投资者进行消费投资。

  朝阳工商分局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秦英)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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