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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装修材料质量存争议 补偿13万余元
江苏消费网 (2017-06-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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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戴村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两起因同一装修材料质量存在争议而引起的消费纠纷,为两位消费者成功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

  5月3日,戴村市场监管所接到一位消费者的上门投诉,称自己家装修时使用了戴村某店购买的擦色宝、着色剂,装修半个月后家中做油漆的各处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白点,而且呈越来越密集趋势。发现问题后消费者自行与经销商、厂商联系,要求赔偿其包括材料货款、工程款在内的相关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面对消费者的索赔,擦色宝和着色剂厂商以油漆工操作不当为由,不予理睬,经销商则直接闭门不见。于是消费者来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无独有偶,在受理该投诉两天后,该所又接到一起同性质的投诉,同样的经销商,同样的材料,同样的木漆白点问题,对此,该所执法人员将两个消费投诉并案,联系产品经销商、厂商,组织当事四方共同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两位消费者坚持认为,擦色宝和着色剂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厂商和经销商赔偿全部的材料货款和工程款。经销商和厂商对此并不认同。调解人员对当事各方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终于说动当事各方各退一步。最终,两位消费者分别获赔7万元和6.5万元补偿。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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