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投诉调查 >> 正文

投诉调查

投诉海尔电压力锅“粥花四溅” 谁该为“炸”买单?
江苏消费网 (2017-11-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阅读:

  随着生活品质的提升,电压力锅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了人们烹饪必不可少的工具,但频频出现报端的“炸锅”却如同给使用电压力锅的家庭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近日,江苏消费网接到盐城消费者孙先生的投诉,称他家正在煮粥的海尔HPC-YS5014电压力锅突然“炸锅”了。

  

  投诉

  无故炸锅 海尔检测称锅没问题

  据孙先生介绍,9月中旬,他母亲卞女士如往常一样,早上起床后给孙子孙女准备早饭。但意想不到的是,正在煮粥的海尔电压力锅却突然炸锅了,米汤米粒溅满厨房,在一旁洗碗的卞女士被飞溅的米汤烫伤,右耳疑溅入米粒并引发感染,医疗费用已逾万元。



图一:炸裂的锅和飞溅的米饭

  事情一发生,卞女士的女儿立刻联系海尔官方客服,盐城海尔售后人员上门后称,要将锅拆开检测。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海尔售后检测后并没有给出结论,只是拍了几张照片说回去向领导汇报。十几天后,海尔售后再次来到卞女士家,将电压力锅再次拆开检测。据孙先生所说,经过两次检测,海尔告知他母亲,锅没有问题,不存在炸锅,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操作不当造成的。

  对于这样的结论,卞女士一家表示不能接受。卞女士说:“高压锅用了这么久,我都是小心翼翼,炸锅的时候我在旁边洗碗,也不可能碰到锅的任何部位。”孙先生也对“操作不当”的说法提出了质疑:怎样不当的操作能让锅里的粥溅满厨房? 所有的检测都是海尔自己进行的,现场也被海尔的售后人员清理干净了。

  

  调查

  显示故障 无法明确如何操作不当

  10月25日,记者与负责此事的徐州海尔售后刘经理取得联系。刘经理在不经意间说:“机器现在就是显示有故障,我们没有说机器是好的。”但在随后的交谈中,刘经理又坚称并没有出现炸锅,事故原因可能是由消费者操作不当造成的。

  26日,海尔南京售后的相关负责人丁经理称受徐州售后委托将此事作出说明。丁经理表示,按照海尔总部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压力锅的牙扣、压力开关等都未出现损坏,可以断定并非炸锅,因此,消费者家中发生的事情可能系操作不当造成。至于怎样的不当操作会引起这样的事故,丁经理未能给出明确答案。丁经理推测,可能是消费者不小心碰到了泄压阀,导致锅内的粥喷溅出来。



图二:海尔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

  29日,记者走访了苏宁、国美等电器商城,并没有看到卞女士家中使用的这款电压力锅。九阳、苏泊尔等品牌电压力锅的销售员告诉记者,泄压阀的作用是排出锅内多余的气体,使锅内压力维持在安全值内,正常情况下泄压阀内排出的只是气体,并非水蒸汽等其他物体。

  11月1日,丁经理告诉记者,消费者已经承认粥是从泄压阀喷出的,并非炸锅。对于粥为何会从泄压阀喷出,丁经理坚称是消费者操作不当。然而,孙先生否认了这一说法:“锅就是炸开的,锅盖和泄压阀都裂开了。”

  对于泄压阀和锅盖开裂的问题,丁经理认为并不是海尔电压力锅本身质量问题。丁经理表示,会针对泄压阀再出具一份检测报告。

  7日,记者致电丁经理询问泄压阀检测进度,丁经理表示要和徐州售后联系确认。8日,丁经理回复,无法对泄压阀出具检测报告。

  

  律师观点

  各执一词 商家举证不能应担责

  消费者称正常使用,没有不当操作;海尔表示牙扣、压力开关完好,不存在炸锅。锅内的粥是如何跑出来,并溅满厨房的?

  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万福表示,家用电器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生产商或销售者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商品没有质量缺陷,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如果生产者不能证明: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发稿前,海尔与消费者孙先生尚未达成一致,该事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我们将会持续关注。(葛绍刚 苏维)

  

       相关链接

  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商品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认定,一直是消费者和商家争议的焦点。

  此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二审判决了一起汽车前挡风玻璃爆炸致乘坐人死亡的案件。在该案中,消费者称死亡是由玻璃爆炸造成,三菱汽车公司认为,玻璃爆裂由外力造成,并非质量问题。

  北京市第二中院认为,三菱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将汽车挡风玻璃运回检测,其检测结果不足以采信,因此,三菱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第二中院还认为,大多数消费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对整个生产过程的了解,不可能及时发现产品的缺陷,并以自己的行为防止其造成的危险,由于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地位,法律将产品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发生了与产品缺陷有关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生产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孙婉婉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