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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补课被“名师”忽悠
江苏消费网 (2018-05-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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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了一起培训机构涉嫌虚假宣传的案例。厦门“轻轻家教”APP上所宣传的家教老师的资质因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受到消费者质疑。经调解,“轻轻家教”全额退还消费者学费4000元。

  3月初,消费者郑先生向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从“轻轻家教”APP上购买“一对一”上门家教课时,聘请该培训机构宣称的“原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英语教研组组长”甘老师担任其孩子的英语家教老师,课程时间从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2月,课时一节250元,一次上2节,共8次课,课时费共计4000元。课程培训期间经历了一次月考和一次期末考,但孩子两次考试成绩均下降。

  经了解,郑先生得知甘老师并未担任过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英语教研组组长。郑先生认为“轻轻家教”存在虚假宣传,授课老师的资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要求退回学费,并给予适当赔偿。

  3月6日,厦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来到厦门“轻轻家教”办公地点现场调查了解,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商家答应给予郑先生退款4000元。3月9日,郑先生收到退款4000元。

  ●消委会点评

  培训机构涉嫌误导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上述纠纷中,“轻轻家教”为达到业务推销的目的,有意打出专家旗号,通过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决定,从而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被侵害,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主张退款。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商家盯上了教育培训这块“大蛋糕”,名目繁多的培训班广告让家长们眼花缭乱。不少家长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在教育培训机构推销人员的鼓动下冲动消费。由于培训市场鱼龙混杂,容易引发纠纷。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参加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理性选择学校;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注意核查培训主体资格和办学资质;要同培训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时间、课时费用、资料费用、老师资质、教学场地、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特别是要有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注意收集和保存培训机构派发的招生简章、宣传单等,妥善保管好发票、学生证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文章)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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