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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美容遭遇霸王条款 消协调解获退款
江苏消费网 (2018-05-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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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哈尔滨讯(李继辉 记者刘传江)养生会馆提供的化妆品导致消费者面部红肿,商家却以“特价卡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卡。近日,黑龙江省青冈县消费者协会认为商家的约定属于霸王条款,应属无效。经调解,商家最终退款。

  4月9日,青冈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投诉,反映她于4月2日在该县某养生会馆购买了一个美容套餐,标价6980元,打折后实际付费4598元,双方约定可享受48次脸部按摩护理和皮肤按摩护理。在接受两次护理服务后,王女士出现脸部红肿等不适症状。王女士认为是化妆品过敏引起的,要求停止服务,并向养生会馆提出退款要求。养生会馆负责人以王女士所办理的美容套餐储值卡为特价卡,收据上标明“特价卡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款。王女士多次与养生会馆协商退款未果。

  青冈县消协工作人员联系该养生会馆负责人,确认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养生会馆坚持认为,收据上已标明了“特价卡不退不换”,不退款有理有据。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养生会馆在收据上标明“特价卡不退不换”,其实质是规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排除和剥夺消费者的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消协认定该养生会馆以格式合同免责的内容无效。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养生会馆最终同意一次性为王女士退款3500元,已拆封的护肤品归王女士所有。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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