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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美尔“分权度假”崩盘 业主血本无归
江苏消费网 (2018-06-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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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美尔分权养生度假权益协议。

  图二:戴斯大卫营项目。

  ■本报记者 刘文新 文/摄

  重庆美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投资公司)推出的“戴斯大卫营”“中海黎香湖”“画家村”等3个“分权度假”地产项目,宣称花4.98—11.98万元,即可享有一套酒店式公寓1/10的产权,每年28天入住该公寓或美尔投资公司关联的其他酒店,3年或5年后公寓可原价回购。然而,仅仅两年时间,美尔“分权度假”地产项目崩盘,老板代育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9年,1700多人血本无归。《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近日就此展开调查。

  公寓产权由10人共享

  在2013年重庆房交会上,美尔投资公司推出的“分权度假”地产项目,吸引了众人的眼球。该公司宣称,花几万元就可享受全球漫游的养生旅居生活,40年或70年的公寓产权可流通升值,3年或5年后公寓可由美尔投资公司回购。

  市民张晓渝、陈恒华等10人,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公证书没盖公章,事后发现是假冒),共同与美尔投资公司的合作方——重庆远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戴斯大卫营”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号称为酒店式公寓,套内面积仅24.93平方米,产权期限为40年,为10位业主共有。

  张晓渝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随后她和其他业主又与美尔投资公司签订了《美尔分权养生度假权益协议》,约定前5年内,每位业主每年可在自购的公寓内居住14天,另外可在全国范围内20家以上由美尔投资公司委托经营或合作的酒店置换居住14天,从第6年开始,每年可在全国范围内置换居住28天。如果业主不居住,每年可得2000元的积分补偿。5年之后,公寓可由美尔投资公司原价回购。

  老板非法集资被判刑

  然而,仅仅两年之后,业主们的分权度假美梦就破碎了。2015年5月,“美尔投资公司老板代育松跑路了”的消息开始流传。焦急的业主们找到美尔投资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56号的总部,发现大门紧闭,空无一人。业主们先后到3个项目现场去察看,被告知由于拖欠资金,公寓都没有正式交付给美尔投资公司。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代育松并没有跑路,而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今年1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代育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6.8亿元,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记者调查得知,美尔投资公司老板代育松,是做房屋中介起家的。其创办的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运置业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重庆房屋中介行业的先行者。2012年,代育松成立美尔投资公司,推出“分权度假”地产概念,并急剧扩张,在全国多个城市复制这一模式。然而,钢运置业公司及美尔投资公司相继出现资金链断裂,于是铤而走险。法院判决书载明:“明知该公司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在公司高层会议中提出以钢运置业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借款,承诺到期还本且每月支付1%-3%不等的高额利息。美尔投资公司通过签订旅居服务协议,并承诺‘保价包销’等方式,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3518200元,违法所得53473419元。”

  100多万元打水漂

  据了解,有的业主签约后去海口、桂林、腾冲等地旅游,免费入住了美尔投资公司在当地的合作酒店,而没去旅游的业主得到了2000元的积分补偿。口口相传之后,更多的消费者表达了购买意愿。据统计,共有1774名业主购买了1884份美尔分权度假地产权益。

  来自重庆市永川区的业主张锐表示,他可能是其中损失最惨重的一个。张锐购买了一份“戴斯大卫营”产权后不久,就和妻子去桂林旅游,免费入住了当地的酒店,觉得非常满意,回到重庆不久,又购买了9份“画家村”公寓产权。“画家村”是美尔投资公司2014年11月推出的项目,每份价格11.98万元。

  张锐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之所以花100多万元购买10份度假权益,是相信美尔投资公司的实力以及该项目的丰厚回报。据其介绍,购买一份“画家村”公寓产权,如果不去旅游入住酒店,美尔投资公司每年会给他16772元的积分补偿,而且,美尔投资公司在合同中承诺“保价包销”,5年后可原价回购产权。“没想到100多万元就这样全都打了水漂,其中60多万还是向银行贷的款。”张锐郁闷地说。

  业主张山渝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后来他才知道,美尔投资公司并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只是和房地产公司合作,向业主销售商品房。

  记者了解到,钢运置业公司所在的九龙坡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公安、建委、信访办等机构组成的应急处置办公室,业主们称之为“九龙坡钢办”。3年多来,“九龙坡钢办”一直没有撤销,负责人张建前不久还和业主代表进行了一次沟通。业主提供的会议录音显示,对“画家村”项目,“九龙坡钢办”的思路是,解冻、收回美尔投资公司的投资款,让烂尾项目修建完备,进行经营,以有利于业主的赔偿处置。而“中海黎香湖”项目的开发商是“中海地产”。“中海地产”有意收回业主办理过网签的所有房源,按合同价赔偿,大概2万元左右。待“中海黎香湖”项目解决后,再解决“戴斯大卫营”项目。

  业主们最关心的是能否挽回经济损失。前不久,他们得知有3位受害者成功剥离了债权。业主们希望严查美尔投资公司的资金走向。此外,这几年房价涨势惊人,美尔投资公司的3个涉案地产项目升值不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按市场价处置这些资产,并且公开透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注:文中业主均为化名)

  ●律师观点

  应以集资诈骗罪追责

  案发之初,业主们集体聘请了律师维权。律师透露,案件审理中,“画家村”项目由于合同中有“保价包销”字样,该项目业主被列为代育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受害者,可“获得优先偿还保护”。而“戴斯大卫营”“中海黎香湖”项目的合同中没有“保价包销”字样,这部分业主因此没有被列为受害者,无法获得优先赔偿。

  律师表示,从美尔投资公司与受害业主签订的分权度假协议来看,“戴斯大卫营”“中海黎香湖”与“画家村”一样,均含有原价返购条款,协议内容并没有本质区别。此外,律师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美尔公司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数额巨大,被骗人数众多,后果严重,应对代育松以集资诈骗罪追责。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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