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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上海打造有温度的品质消费环境
江苏消费网 (2018-06-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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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上海市工商局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活动。 资料图片

  ■于建娉 本报记者 刘浩

  上海作为一座国际化的商业城市和消费城市,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今年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5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1.75分,上海得分为74.76分,位居前列。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一直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以制度创新为抓手,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社会共治,建立行政消费维权体系,发挥行政机关维权职能,努力打造有温度的品质消费环境。

  创新维权渠道——

  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以“高效便捷”为核心,一切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

  根据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上海市工商局牵头建设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实现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监12331、物价12358、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无缝对接;推动出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统一投诉举报处理时限、程序、文书等。

  时代在发展,维权更要有新招。上海市工商局在微信平台设置“上海市12315投诉绿色通道”公众号,首批签约150余家“绿色通道”企业,将一般类消费投诉转由“绿色通道”企业先行协商和解,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机制,落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源头上提高消费纠纷处置效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招走天下的路子早已行不通,多方联动、高效便捷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正当时。上海市工商局牵头市司法局、综治办等6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联动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探索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调调对接”,促进消费矛盾及时化解。

  创新监管方式——

  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有的放矢,才能避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尴尬。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以民生、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市场环境的规范有序保驾护航。

  率先建立商品质量监管省际合作长效机制。上海市工商局会同安徽省工商局研究出台《关于流通领域农资商品抽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加强两地间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互动,提高农资商品质量监管成效,开创全国工商系统商品质量监管跨省长效合作的先河。

  当下,网购已成为人们新的消费选择,针对网络消费矛盾突出的情况,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网上下单、远程抽样、跟踪物流、全程公证”的网络抽检模式,并试点开展手机APP抽检,努力确保消费者能够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此外,上海市工商局还积极探索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风险警示工作。与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验室等单位合作,首次尝试开展流通领域湿巾类、壁纸类商品的质量抽检以及风险警示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帮助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要发挥消费者主人翁意识,必须将监督权交到消费者手中。上海市工商局率先开展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研究出台《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及实施方案,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两年来,相继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在上海工商门户网站公示家具行业、计算机相关产品、电子商务领域、家用电器行业等重点领域(行业)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促使社会监督更好地发挥作用。

  创新联动机制——

  打破壁垒助推社会共治

  保护消费者权益,单打独斗绝不是长久之计。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不断打破制度壁垒,引导树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大消保”观、“大维权”观、“大环境”观,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体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在消费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涉及跨部门、跨行业以及新领域、新业态的消费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单靠一个部门已经很难解决,亟待相关部门加大合作力度,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工商局牵头32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助力跨部门、跨行业以及新领域、新业态消费矛盾的合力化解,以及重点消费领域的执法协作、执法联动。6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将进一步研究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职责,部署下一步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工作。

  结合上海消费环境特点,上海市工商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以“诚信兴商品质消费”为主题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区结合区域消费特点,在重点商圈、行业、企业等重点消费领域和场所开展“一区一特色”的创建活动,如徐汇区结合商圈集中的特点,开展满意商城创建活动;宝山区结合游轮经济的发展,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此外,创建活动抓住“企业主体”这一关键,探索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载体和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市场环境的规范有序。

  消费维权联络点在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和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上海市工商局以消费维权联络点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展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自2000年开展联络点创建工作以来,上海市工商局已在全市居(村)委、市场、商场、景点、学校等场所建立了8500余个联络点,已初步构建起一张类型丰富、点面结合、覆盖面广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并通过开展联络点分层分类管理、示范联络点创建、社会公示等举措,提高联络点工作成效。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联络点功能进一步拓展,覆盖食品药品、质量、价格等领域,促使联络点更好地发挥“宣传站”“监察哨”“维权岗”的作用。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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