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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管道止步户外 何时用上天然气
江苏消费网 (2018-07-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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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民用天然气是住宅小区重要的生活配套设施。前不久,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部分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购房时就缴纳了燃气安装费,但入住多年,小区却始终没有开通天然气,日常生活还需使用液化气罐。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前往松江河镇进行了调查。

  入住多年未通“气”

  资料显示,位于松江河镇松林大街的裕隆苑小区,是当地规模较大的小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007年8月经当地政府批准建设后,抚松县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并开发建设。该项目共三期工程,经过10年的陆续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该小区有1000多住户,其中一部分是回迁户。

  裕隆苑小区业主刘先生说,2008年秋天,他购买了该小区的商品房,装修时发现,所购房屋没有铺设燃气管道,经询问得知,小区一、二期的其他住宅楼也没有铺设燃气管道,开发商建设时,燃气管道只铺设到了楼体外侧,并没有入户。刘先生只能和邻居们一样,使用液化气钢瓶,不仅灌装运送麻烦,还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早日用上干净环保的管道天然气,刘先生和该小区的业主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要求开通天然气。然而,多年过去了,小区的管道天然气依然没有开通。

  刘先生告诉记者,购房时,业主们向开发商交纳了2000多元的燃气安装费,这么多年过去了,不仅天然气未安装,这笔费用也没有退回。

  开通没有时间表

  6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松江河镇裕隆苑小区时,居住在5号楼5楼的王女士正往楼上扛液化气钢瓶。王女士说:“盼了好多年了,天然气也没有开通,真是太不方便了。”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些居民楼的窗户上张贴着房屋出售的告示。记者拨通了两个出售房屋的电话。一位业主表示,当初购房时,打算给父母养老,但办理入住后五六年了,天然气也没有通,日常生活十分不便,因此,准备将房子卖掉,再给父母换个新房。交谈中,这位业主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开通天然气,房子迟迟卖不掉,很多买主看房后,因为天然气的问题而作罢。

  记者入户调查时,很多业主对小区的配套设施残缺提出了质疑。业主张先生说:“当初裕隆苑小区开发建设时,在规划设计上就应该有燃气管道,否则不能施工建设。”记者了解到,《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其配套的燃气设施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在该小区的售楼处,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称,裕隆苑小区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属实,一、二期住宅还没有开通开然气,具体什么时候能够安装,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小区三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有两栋居民楼开通了天然气。采访中,就该小区三期工程收取燃气安装费一事,部分业主认为是乱收费。因为早在2012年8月,吉林省有关部门就下发了通知,将燃气安装费纳入了建设总成本,不允许再另行收取。据调查,《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销售和入住环节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2】179号)规定:“小区规划范围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数字)电视、电信的安装工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组织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总成本。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水表费、电表费、燃气安装费、煤气表费、热表费、有线电视初装费、通信设施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7月5日,针对裕隆苑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与抚松中森燃气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石飞表示,裕隆苑小区这么多年没有开通天然气,主要是因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我们也希望早点开通天然气,让小区业主生活更方便。但是开发商拖欠了几十万元的工程款,这个问题不解决,工程只能停工”。此外,石飞表示,小区业主的燃气安装费交到了开发商手中,并没有交给燃气公司。目前,燃气公司正在与开发商协调之中。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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