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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骚扰电话应引入惩罚性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8-08-0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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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危害广泛的骚扰电话,公权力机关联袂出击、集中整治当然有效,但无孔不入的骚扰电话最惧怕的对手还是最广泛的大众。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治骚扰电话,就需要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反击骚扰电话的行为进行大力激赏。

  ■高秀东

  近日,工信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3个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对金融类电话营销,售房租房电话营销,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重点进行规范。(据中国消费网7月31日报道)

  骚扰电话严重威胁民众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360互联网安全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360手机卫士共为全国用户识别和拦截各类骚扰电话194.6亿次,总量较去年上半年上升38.2%。

  骚扰电话久治不绝且愈演愈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骚扰和反骚扰的成本与收益严重不对等,量大面广的骚扰电话除非造成严重后果,很少会得到有针对性的回击。

  彻底整治骚扰电话,单一举措很难奏效。由此,《方案》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有利因素,并特别提出要加强联动,畅通渠道,促进共治,务求实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治骚扰电话,就需要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反击骚扰电话的行为进行大力激赏。

  用惩罚性赔偿整治骚扰电话国外早有实践。1991年,美国《电话用户保护法》规定,禁止使用自动拨号系统拨打受话端付费的电话;禁止使用预录语音讯息拨打住户电话。根据该法规定,如果一个人在12个月之内接到两个以上该法禁止拨打的电话,就有权请求禁止令的救济,并可在实际损失额与500美元两者中选择一个较高的赔偿金。同时,该法授权州政府在个人未提出救济请求时,可代为提起民事诉讼。

  从国内的情况看,有关骚扰电话应承担惩罚性赔偿之责的专门性法律尚是空白,这方面的针对性立法亟待加强。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威力。骚扰电话常常表现为 “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实际上,很多骚扰电话本身就是赤裸裸的诱导甚至欺骗。对此,完全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保底赔偿500元的规定。即消费者每接到一个骗购骗销的骚扰电话,就应该得到500元的最低惩罚性赔偿。

  冤有头,债有主。骚扰电话再狡猾再善于伪装,在电话实名制背景下,只要坚持追溯倒查,定能揪出元凶。如果有专门的法律对骚扰电话的惩罚性赔偿义务做出规定,并在诉讼程序设计上,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甚至实施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只要消费者能提供骚扰电话的号码,由骚扰电话的拨打者举证豁免自己的惩罚性赔偿义务,定能极大地调动消费者的索赔积极性。如果有关方面能在泛滥成灾的骚扰电话中觅得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良机,针对明显构成欺诈的骚扰电话运用现行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出几个经典判例,骚扰电话肆意扰民、设计坑人、毒化风气的嚣张气焰就能得到更有力的遏制。

  破解危害广泛的老大难,公权力机关联袂出击、集中整治当然有效,但无孔不入的骚扰电话最惧怕的对手还是最广泛的大众,而调动大众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就是引入惩罚性赔偿。只要形成“人人喊打,人人真打”的局面,我们离消灭骚扰电话的那一天就真的不远了。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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