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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抖音、搜狗发布违法广告分别被罚100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8-11-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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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董雅婷)1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3批30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点名抖音通过搜狗搜索引擎移动端,投放了推广“抖音”应用程序的广告,广告中含有“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内容,违反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和《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两家公司分别罚款100万元。

  多家企业的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或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房地产广告作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如天津创新昌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开区盛达园分公司制作发布的宣传页及广告展板中含有“稳收益:收益稳定,准时返还本息,100%兑付客户本金及收益”等内容;江苏扬州灵智广告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周边品质二手房平均涨幅高达55%;目前售价不到地块潜力价值的40%,上涨空间巨大”等内容,因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相关企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多家企业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推销商品,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被处罚。其中湖南广播电视台在电视剧频道发布宣称能治病、防病的非涉医减肥产品类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6万元;四川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发布“帝皇强肾汤”“毛主席金像章”等保健食品、收藏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服务等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17.59万元。

  另外,违反《广告法》第九条,含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的广告,也是本次通报查处的重点。其中,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抖音”应用程序,其在搜狗搜索引擎移动端投放的广告中含有“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内容,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分别罚款100万元;河南省美景之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包含“春风十里醉,不如树下学生妹”等内容的地铁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80万元;住化分析(上海)有限公司在印刷品广告中使用中国国旗图案,同时违规使用缺失中国台湾省和南海诸岛的中国地图图片,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1万元。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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