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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燃油附加费下调 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降至30元
江苏消费网 (2018-12-05)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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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田飞 记者 刘伟娟)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海航、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祥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近日对外宣布:自 12 月 5 日(出票日期)起,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30 元燃油附加费,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10 元燃油附加费。这是"三连涨"之后,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迎来首次下跌。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 12 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下调。目前,上述航空公司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费附加费的通告。具体为:自 12 月 5 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乘坐 800 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原先的 20 元 / 人降至 10 元 / 人;800 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也由原先的 50 元 / 人降至 30 元 / 人。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政策:800 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0 元,相当于免收;800 公里以上航段由 20 元 / 人降至 10 元 / 人。

  对此,某电商平台机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相关航空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不过,截至 12 月 3 日,南航等三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而根据此前的惯例,四大航中只要有一家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根据航空公司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上述负责人提醒,也就是说,12 月 5 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 12 月 5 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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