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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管理剑指旅游乱象
江苏消费网 (2019-01-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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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孟刚

  导游打人、强制购物、消费陷阱、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层出不穷,面对这些旅游乱象,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了《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下称 《办法》),自即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黑名单将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分级管理,并将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或者地方旅游市场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

  《办法》的施行,能否推动旅游信用体系建设进而推动市场秩序的改善?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

  失信行为包含七类情形

  《办法》明确,适用主体既包括传统的旅行社、景区、旅游住宿等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导游等从业人员,也包括新兴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在线旅游服务或者产品的经营者(即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及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处罚的;旅游市场主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市场主体主要责任的……”记者注意到,当上述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具有《办法》中规定的七类严重违法失信情形之一,就要被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前,列入机关应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在被告知或者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有权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列入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旅游业引入黑名单制度已不是第一次。据记者了解,此前针对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就已经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黑名单制度实际上是一个信息汇总,它为相关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提供了依据,同时在加大处罚的基础上形成一个信息档案,这对于加强旅游行业的管理有很大的意义,可以减少不良信息、不良行为或不良事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会因此承担相应的后果,其对于其他旅游企业也能起到震慑作用。

  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办法》指出,旅游市场黑名单实行分级管理。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制定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指导各地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省级、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认定标准,制定本级黑名单管理办法并负责管理工作。遵从“谁负责、谁列入,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办法》还对不同层级的黑名单明确了实施惩戒的区域范围,对失信引起严重社会影响、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实施惩戒的,明确了申请、复核、确认等相关程序。同时明确信用修复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修复方式等事项,为各地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供了依据。

  根据《办法》,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直接将部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列入省级旅游市场黑名单,在本省辖区内实施惩戒。文化和旅游部可直接将部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列入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惩戒。列入前,还应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领域“红名单”和地方设立的各领域“红名单”进行交叉比对,如“黑名单”主体之前已被列入“红名单”,应将相关信息告知“红名单”列入部门,列入部门将其从“红名单”中删除。

  另据了解,被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商家或个人并非“一朝入黑”,终身受禁,而是实行动态管理。旅游市场主体因《办法》其他情形列入黑名单的,黑名单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3年,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由列入机关自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移出旅游市场黑名单。

  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是希望建立旅游经营者和参与者诚信体系,对违规单位和从业者等违规行为进行约束是件好事,但社会普通公众如何便捷地获得这些信息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旅游百事通一位张姓负责人认为,《办法》具体在执行判断时是由地方来进行,还可能存在各地方执行松紧程度不一的问题。

  明确六大惩戒措施

  《办法》明确了惩戒措施,对被纳入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将在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向相关部门通告其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该条款与此前文化和旅游部等2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现了有效衔接;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实行限制高消费旅游惩戒,即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四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

  有专家认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对品牌的负面影响力是很明显的。相对而言,行政处罚措施是硬性的,这种企业黑名单制度是软性的,后续推进过程中,要用好软、硬两套打法,有利于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认为,《办法》可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措施配套,从旅游者和旅游从业者多方着手规范市场,同时还将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管理,进行联动监督,效果应该有保证。如果能够联合多部门、多行业形成全社会联动监督,效果会更好。

  北京工商大学旅游与营销系副教授张运来还表示,《办法》出台主要是针对近几年被消费者大量投诉的黑导游和服务质量差景区及从业人员,规范化的管理也可以促进海外游客来中国旅游的体验感。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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