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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晒出2018年民生保障成绩单
江苏消费网 (2019-01-21)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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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保障底线牢牢兜住

  中国江苏网讯 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5.3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85元、670元,同比增长5.9%和9.6%。全省20.87万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城乡平均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7768元、10900元。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9.5万人,无人监护的均已纳入监护范围,建成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孤儿集中养育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158元、1470元,同比增长9.1%、14.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惠及105万人。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2万人次。全省31个城市入选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榜,继续领跑全国。

  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全省新建成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4家,总数达到413家,覆盖率近85%;新建成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006家,总数达到8094家,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达到42.47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5.8%。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23.29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3%,所有县(市、区)建有一所以上老年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地已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省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072家,以县为单位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

  改造提升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增城乡社区服务用房近7万平方米,83%的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达到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所有村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注册登记社会组织达9.3万家,总量全国第一。2049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持证专业社工达到5.57万人,居全国第二位。完成海安市撤县设市以及南京市溧水区、徐州市铜山区、淮安市、盐城市大丰区、兴化市、泗洪县等地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改革创新成果丰硕

  省委省政府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老年人照顾服务、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流浪救助等6个方面规章政策。

  以试点示范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护理型床位数占比等被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全省有6个设区市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南京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被中财办列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典型调研课题。

  用创新思路提升救助实效,实施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低保覆盖面。无锡、苏州、南通、盐城、泰州等地实施了低收入居民医疗自费支出救助、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常态性帮扶、重特大疾病托底生活救助专项保险等政策。泗阳县“急诊救助”新模式入选2018年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十佳优秀创新实践案例。建成省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房子、车子、票子”等资产信息在线查询核对的全覆盖。

  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启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政社互动”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巩固,社区“减负增效”成效明显。推进100个“三社联动”综合试点社区建设。

  推进“放管服”改革,省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占比达83.3%,办事时限较以往压缩了48.7%,推行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建成全省民政服务机构“一张图”,推出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0类移动端便民服务应用。

  攻坚克难成效明显

  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通过信息核对、入户核查相结合,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清退了一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救助对象。

  组织开展了政社脱钩“回头看”,将社会组织行为纳入制度化监管。全省共对668家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81家社会组织被列入“异常名录”,50家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持续开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全省2389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依法取缔、关停、撤并一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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