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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进口越野车装旧方向机 商家欺诈被判“退一赔三”
江苏消费网 (2019-01-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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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刘铭)日前,接到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时,消费者邓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她为这一纸判决书奔波了两年,期间经历的困难不言而喻。

  2017年年初,邓女士花58.8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发现方向机是被更换过的旧机。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12315中心联系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了鉴定。邓女士与汽车销售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将该公司诉至法庭,要求退一赔三。最终,法院判决汽车销售公司赔偿邓女士购车款、交强险、购置附加税等共计67万余元,并按退一赔三原则,支付3倍赔偿金167万余元,共计234万余元。

  近日,邓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她已于1月初拿到了退车款和3倍赔偿金。“如此高额的‘退一赔三’案并履行到位,在全国是比较罕见的。”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12315中心主任罗珏说。

  接到判决书后,邓女士首先想到的是感谢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的鼎力支持,专门做了一面印有“消费者权益守护神,热情高效优质服务”字样的锦旗,专程交到罗珏的手中。

  故障

  行驶中方向盘抱死

  据邓女士介绍,2017年1月25日,她以58.8万元的价格在四川省攀枝花跃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以下简称跃鹿汽车西昌公司),购买了一辆进口“捷豹”锋湃SUV汽车,加上购置附加税、车险等,共花了67万多元。

  新车到手不久后,邓女士发现方向盘不是很灵活,刚开始没在意,以为是自己对新车还不适应。购车一个月后,邓女士开车载全家人外出,正常行驶过程中,方向盘突然失灵,在行驶过程中抱死。“还好当时没有慌张,采取了紧急制动,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尽管已时隔两年,回忆起当时的险情,邓女士依然心有余悸。

  事发后,邓女士第一时间向跃鹿汽车西昌公司反映情况。“公司技术人员告诉我,车辆熄火再重新启动就没有问题了。我照此操作后,方向盘也就能用了。”邓女士说。随后,邓女士将汽车发动并开走了。

  “当时我也没有考虑会不会再出问题,结果3天后,行驶过程中方向盘抱死问题再次出现,险些引发交通事故。我立即电话联系跃鹿汽车西昌公司,并按要求将车送到公司。技术人员说要做一个方向机升级,具体我也不懂。”在升级了方向机后,方向盘能动了,邓女士把车开回了家。

  过了几天,邓女士开车去清洗,洗车场工作人员发现这辆车的方向盘有锈迹。邓女士就近找了一家汽车维修店检查车辆,初步结果怀疑该车上安装使用的是一部旧方向机。

  邓女士立即向跃鹿汽车西昌公司提出质疑,“他们答复称方向机没有更换过,也不认可我的疑问”。2017年4月19日,邓女士向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12315中心投诉,走上了维权之路。

  鉴定

  原装方向机被更换

  12315中心主任罗珏说,受理投诉后,首先希望双方通过调解协商,邓女士最初的诉求就是更换一个新的方向机,然而,跃鹿汽车西昌公司方面否认曾拆卸和更换过方向机。

  “最大的困难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方向机被拆卸过,取得证据的唯一途径就是专业检测。”罗珏说,决定对该车实施鉴定后,他们对车辆进行了封存,经过多番努力,先后联系北京、上海、云南、重庆等地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最终选择了昆明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原装方向机(转向器)已被更换,现安装的方向机为非全新件。

  “鉴定结果出来后,我们先后组织调解不下5次,邓女士提出要求更换一个新的方向机,同时赔偿10万元,但多次协商未果,最后降到赔偿5万元,对方都不同意。”罗珏介绍说。跃鹿汽车西昌公司负责人对邓女士说:“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打官司。”

  在12315中心的支持下,2017年7月10日,邓女士将攀枝花跃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跃鹿汽车西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销售合同,退车并三倍赔偿购车款。

  在固定了对跃鹿汽车西昌公司的询问笔录及鉴定机构的相关证据后,12315中心立即建议邓女士到法院去主张诉前保全。“当时已经发现该公司在转移财产,将部分车辆开走,法院及时冻结了该公司账户上的270万元。”邓女士说。

  罗珏说:“刚开始,跃鹿汽车西昌公司一再坚持说要打官司,他们可能没有想到我们有这么强大、敬业的团队。我就说你欺诈的行为都被我们掌握了,我们会义不容辞地支持消费者打官司!”

  判决

  商家欺诈退一赔三

  西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跃鹿汽车西昌公司销售案涉车辆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2018年5月17日,该院依法判决邓女士将其所购买的汽车退还给跃鹿汽车西昌公司;该公司退还邓女士车款,并赔偿邓女士购置附加税、交强保险费、鉴定费等合计67.14余万元;该公司支付邓女士购车款的3倍赔偿金167.4万元,共计赔偿234万余元。

  跃鹿汽车公司不服,向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观跃鹿汽车西昌公司的行为,欺骗消费者、接受调查时说法前后矛盾、原车方向机去向难以自圆其说,无不显示出其未诚信经营,认定其行为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述的欺诈行为,应当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其行为后果由设立跃鹿汽车西昌公司的跃鹿汽车公司承担。

  2018年11月29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买车到向12315中心投诉,再到法院终审判决,长达两年的时间,已经记不清多少次在商家、12315中心和法院之间奔波。”邓女士告诉记者,获得234万余元赔偿金,算是给这起历时两年的消费维权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要特别感谢12315中心的帮助”。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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