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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组织餐馆调查“回头看”:三成餐馆年夜饭设置最低消费
江苏消费网 (2019-01-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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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李智华 陈晓莹 记者 李青山)2019年春节将至,正值餐饮消费的高峰期,为保障消费者欢度春节、畅享消费,近期,广东省消委会组织开展“回头看”调查,在2018年8—9月调查发现收取最低消费的47家餐馆企业中,选择25家规模较大、人气较旺的餐馆,进行回访调查,发现仍存在包括最低消费在内的有关问题。广东消委会结合“回头看”调查结果,对春节年夜饭消费发出相关消费提示。

  回头看

  仍有3家餐馆不整改

  本次“回头看”调查发现,广东餐饮行业最低消费的问题整体有所改善,调查涉及的25家餐饮企业中,有22家在平常时日已取消最低消费,整改率达到88%。然而,仍然有3家餐馆包间在平日设置了60-800元不等的人均最低消费标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3家餐馆分别是:深圳四季酒店卓粤轩(包间人均最低消费700-800元,包间茶位费比大厅贵且加收10%服务费)、深圳同湘会世界金融中心店(包间人数少,按人均最低消费60-120元收取)、汕头潮人半岛茶楼(包间人均最低消费400元)。

  同时,广东省消委会在回访调查中发现,平日包间收取比大厅更高茶位费、包间不能享受特价菜、包间菜式价格贵于大厅、加收服务费等其他形式的包间收费现象仍普遍存在。

  春节将至

  提价明显花样多

  广东省消委会指出,虽然餐馆平日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有所减少,但年关将至,不少餐馆开始设置年夜饭最低消费,有些连大厅也同样设置了最低消费。调查的25家餐馆中,有9家餐馆设置了年夜饭最低消费,占总体样本的36%,最低消费标准最少1280元,最高达8888元。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8年8—9月时的调查相比,有7家餐饮借年夜饭的契机提高收费标准,另外不少餐馆对年夜饭设置各种收费名目,这类餐馆共17家(含部分设置最低消费的餐馆),占总体调查样本68%。设置的收费名目主要有以下六种:指定消费套餐、酒水果盘,涉及3家餐馆,其中1家餐馆规定在大厅就餐也必须点套餐;消费不达最低消费标准或不消费套餐,则加收房间费、服务费或茶位费,涉及餐馆2家;加收5%-15%不等的服务费,涉及8家餐馆,其中3家餐馆大厅和包间在年夜饭当天均要收取服务费,5家同时收取最低消费和服务费;包间不能享受特价菜,涉及3家餐馆;包间茶位比大厅高,涉及6家餐馆;包间菜式价格贵于大厅,涉及3家餐馆。

  消费提示

  明确标准再缴费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愉快祥和过节,广东省消委会在春节来临之际,特发布年夜饭消费提示: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安全可靠的餐厅;明确预定项目,预定时要询问清楚收费标准,如有无最低消费、包间费、服务费等,并与商家约定好用餐时间、人数等事项;“定金”和“订金”要弄清,预定时缴纳费用要谨慎,了解清楚商家收取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交纳的预定费用能否退还及退还要求,保管好单据;当心菜单玩忽悠,为了图吉利,部分商家喜欢套用一些喜庆的菜名,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弄清楚每道菜的主要食材、价格、规格等内容,遇到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来与商家进行协商;先看账单后结账,餐后仔细核对账单,看是否与实际消费项目相符,对账单有异议及时提出,确认无误后再付款,并索要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问题,方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禁止最低消费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是明令禁止的。但不少餐饮企业依然逆法而行,或者游走灰色地带。为推动解决餐馆最低消费问题,广东省消委会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指出“最低消费”违反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呼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共同打造友好和谐餐饮消费环境,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和餐饮行业协会分别提交建议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李青山)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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