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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2019年《中国消费者报》江苏315消费维权部分典型报道
江苏消费网 (2019-03-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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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回顾上一个3.15年度,围绕江苏省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监管措施和全省各地消协组织的消费维权经验与创新工作成果,并结合江苏消费网受理的各类消费者投诉事件,中国消费者报江苏记者站对省内各地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展开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并对部分典型投诉事件经深入调查后,在《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公开报道了各类消费维权事件数十篇(幅),江苏消费网也及时予以转发,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现从中挑选部分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较为典型的消费维权报道,其中包括健身、食品、旅游、供水、房产、电商、医疗健康和公益诉讼等诸多方面,以警示更多经营者,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放心消费在江苏”系列报道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江苏省共有5个代表性城市参与测评。从最终综合得分来看,无锡市以77.88分位列全国50座城市消费者满意度首位。南通荣获“探花”。南京、苏州、徐州也分列第7、18、23位。江苏5个城市排名全国50城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前列,验证了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十年之路的可喜成果。江苏大力抓好《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贯彻,优化维权平台功能、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扩大抽检结果运用,让“放心消费在江苏”的金字招牌熠熠生辉。

  相关报道:

  《十年锻造“放心消费在江苏”》【2018年02月07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聚焦新消费 适应新趋势 深化放心消费在江苏》【2018年03月2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二、机票退改签费用偏高问题系列报道

  针对机票退改签费用总体偏高及收费标准混乱的问题,2018年 5月4日,江苏省消保委正式发出约谈函,要求涉及的15家航空公司及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前往消保委接受调查。此举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正视,对江苏省消保委提出的建议全部接受采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合理确定客票退改签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客票的实际销售价格,退改签收费实行“阶梯费率”,不能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

  相关报道:

  《江苏省消保委正式约谈东航、途牛等15家企业》【2018年05月07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承诺整改》【2018年05月21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机票退改签应实行阶梯费率》【2018年06月08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即将落地》【2018年07月2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三、推进放心消费在南京“再升级”

  《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南京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3.43分,在省会城市中位列第一。2018年,原南京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聚焦民生热点诉求,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新举措,例如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房屋买卖租赁、旅游服务等民生领域,制定和推广了129份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消除合同文本中的霸王条款,得到消费者的好评;强化商品质量抽检,畅通投诉渠道,加强12315网络平台数据应用;成立房地产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来应对消费维权重点、热点问题。这些措施持续增强了人民群众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相关报道:

  《推进放心消费在南京“再升级”》【2018年11月12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四、江苏省消保委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陆惜春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江苏省消保委要继续把握好为民情怀、问题导向、创新精神、媒介素养四大指导思想,坚持顶层设计、高层抓大、中层联动、基层坐实和点线面结合的工作思路,按照既定的蓝图,“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努力构筑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崭新“大厦”。运用公益诉讼和支持诉讼,啃“硬骨头”,亮“杀手锏”,比如对百度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消费者因“网购自行车致左手骨折”诉讼获赔5万元等;每年组织“江苏省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年会,探讨消费维权工作;顺应互联网发展态势,运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技术,提高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效能,真正做到“天天3·15”。

  相关报道:

  《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2018年04月1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五、江苏着力推进抽检机制创新

  市场商品抽检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原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积极改革创新,取得可喜成果。《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江苏工商的受理消费者投诉数量和商品质量抽检办案数量名列全国前茅,得到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肯定。为切实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原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严密部署2018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突出重点,强化运用各类执法大数据,突出“你点我检”,实施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重点关注和服务民生问题,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提振百姓消费信心。

  相关报道:

  《江苏着力推进抽检机制创新》【2018年05月2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六、《江苏省广告条例》出台  剑指保健品领域乱象

  1月2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是新《广告法》施行后诞生的全国第一部规范广告活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经原江苏省工商局广告处起草,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定程序多次审查修改评估,并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在网上征求意见,历时一年之久最终推出。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保健品虚假广告、推销电话等乱象,该《条例》做出了进一步规范。其中有五大亮点,一是禁止变相发布保健品等广告,二是弹窗广告确保一键关闭,三是明确不违反绝对化用语情形,四是金融广告应显著提示风险,五是户外广告应保障人身安全。

  相关报道:

  《<江苏省广告条例>出台  剑指保健品领域乱象》【2019年01月25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2版:法治】

 

  七、剑指预付卡退费纠纷顽疾

  2月28日,由江苏省南京市消协指导、六合区消协支持诉讼的预付卡消费退费纠纷案再次开庭,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判决被告威康健身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南京第五分公司(以下简称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全额退款,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相关人士指出,这是南京市第一例由区级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案例,也是自《江苏省消保条例》实施后有消费者协会支持诉讼、针对预付卡消费退卡纠纷的“第一案”,是六合区消协乃至江苏省消协组织向预付卡纠纷开出的“第一枪”,对解决类似的预付卡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关报道:

  《剑指预付卡退费纠纷顽疾》【2019年02月22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1版:要闻·导读】

  《“剑指预付卡退费纠纷顽疾”报道追踪:商家全额退款》【2019年03月01日 中国消费网首页>新闻>消费要闻】

 

  八、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系列报道

  当前,传销活动“新衣”不断,金融、电商、国家工程、养老、慈善等名目繁多,让人防不胜防。江苏各地有关职能部门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避免百姓上当受骗。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为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帮助群众了解犯罪手段,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公布了一起传销诈骗典型案例,犯罪分子谢某利用劣质“蓝宝石”诈骗了8270余万元,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南京市溧水区警方也破获一起传销诈骗案,江苏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耀公司)宣称由普通黄酒勾兑而成的黑莓酒有抗癌奇效、认购原始商单后资产可增值10倍、老会员邀请推荐新会员有高额提成。短短一年,该公司利用线上经营虚假投资平台,线下“拉人头发展下线”设立加盟店的模式,在全国30多个省市设立了4243家加盟店,敛财近8亿元。煜耀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国锁(男,60岁,上海人)等12名涉案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打着国家政策扶持旗号的“1040工程”,宣称一次性投入6.98万元,最后可获得1040万元的高收益,不仅自己可以赚大钱,还能带着亲朋好友一起致富。对此,江苏南京警方出动1200多名警力,对江宁区麒麟街道辖区内的传销窝点进行突袭,经过4个多小时,端掉了107个传销窝点,抓获涉案人员400多人。

  相关报道:

  《“蓝宝石”背后是传销陷阱1100余人被骗8270余万》【2018年04月27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4版:要闻·规直打传】

  《穿上抗癌马甲疯狂传销 “黑莓酒”骗局吸金8亿元》【2018年06月29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4版:要闻·规直打传】

  《江苏南京警方突袭窝点 揭开1040工程的“致富面具”》【2018年11月16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4版:要闻·规直打传】

 

  九、金吉鸟健身遭消费者质疑

  南京冯女士在金吉鸟健身江宁万达店办理了健身卡,办卡业务员称包含专业瑜珈课,并且还上了一节课,可第二次上课却被要求另付800元学费。面对消费者的质疑,金吉鸟中心称涉事业务员已辞职,并出示合同备注处有“不含专业瑜伽”字样,但冯女士手上的合同却无此备注。律师表示,私自在合同上添加的备注无效,且不因员工辞职而免责。后经交涉,金吉鸟已全款退还冯女士办卡费用。

  相关报道:

  《金吉鸟健身遭消费者质疑》【2018年01月15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4版要闻·投诉】

 

  十、加加等品牌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问题系列调查报道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根据相关规定,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根据消费者投诉在合肥市部分超市调查发现,由湖南省加加集团生产的加加系列品种酱油瓶盖上的生产日期易抹掉。随后,又陆续接到多起江苏消费者投诉,反映恒顺、三涧、老才臣、老恒和、惠宜等部分品牌调味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晰、易脱落,存在“换装”隐患。记者调查发现,生产日期标注主要存在易涂抹和易脱落两大问题,对此,《中国消费者报》先后刊发多篇系列调查报道,报道后,部分超市将存在问题的商品自行下架,并进行全面自查。相关生产厂家积极回应,调整生产线,并投入巨资引进激光喷码设备。

  为发现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中存在的瑕疵和隐患,督促生产厂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包装质量,江苏省消保委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涂抹、易脱落’,存‘被窜改’隐患问题”调查,由江苏消费网具体负责落实执行。调查结果显示,超八成样品“生日”易除抹,对此,江苏省消保委和中国消费者报江苏记者站联合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提交了完善细化相关标准规定的建议。

  相关报道:

  《加加酱油“生日”难定存隐忧》【2018年08月0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3版:要闻·综合】

  《执法检查启动 企业承诺整改》【2018年08月1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3版:要闻·综合】

  《专家建议立法堵住“生日”漏洞》【2018年08月24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3版:要闻·综合】

  《部分“生日”易涂改酱油下架》【2018年09月14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江苏消保委调查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2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超八成样品“生日”易除抹》【2018年12月24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十一、途牛旅游等在线平台默认勾选  疯狂搭售屡教不改

  随着在线旅游产品的火热,途牛等旅游电商平台默认勾选搭售保险等也应运而生,不少消费者中招,少则几十元,多则近千元。有的设计得还很隐蔽,点击之后才会显示。2019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开始,途牛的默认勾选搭售问题已改。

  相关报道:

  《在线平台默认勾选 疯狂搭售屡教不改》【2018年10月15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2版:要闻·调查】

 

  十二、裕湘等品牌“手擀面”变味系列调查报道

  手擀面因其独有的口感筋韧、面香浓郁、营养健康等特点,深受消费者喜爱。看到面条外包装上的“裕湘手擀银丝挂面”,你一定会认为这是一款手擀面吧?错!“裕湘手擀”只是商标,表示注册商标的法定特殊符号“R”,小到几乎无法辨识。记者调查发现,其中涉及“裕湘手擀”、今麦郎“手打面”、“金沙河手擀”、“白象手擀”“华麟手擀”等部分品牌产品,大多通过以注册商标的字体、字号、颜色及与“XX面”等商品名的排列组合,巧妙地将商标与商品名完全融合一体,让工业化生产的面条,假以传统手工面条的口感及营养等长期普遍认知附加的品质消费心理优势,达到误导并干扰消费者选择的目的,普通消费者大多对此类“手擀面”莫辨真假。报道后,引起了社会较大反响,部分厂家的产品已换新包装,同时,中国消费者报江苏记者站也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提交了完善细化相关标准规定的建议。

  相关报道:

  《这样的“手擀面”貌似变了味》【2018年10月29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商标有歧义 超市急下架》【2018年11月05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生产日期和商标标注将完善》【2018年12月0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1版:要闻·导读】

 

  十三、江阴水资源费“滴漏”何时休

  江阴市江南水务公司被居民投诉“估量收水费”,导致用户被超收水费,记者调查后还发现当地物价部门违规许可“挪位代征”水资源费的乱象,造成农村用户免收水资源费的政策优惠在当地多年来一直没有落地。另外该公司超采国家水资源少交水资源费等问题也浮出水面。

  相关报道:

  《江阴水资源费“滴漏”何时休》【2018年12月03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4版:要闻·调查】

 

  十四、南京“新生植发”让人一头雾水

  不少消费者遭受脱发困扰,植发行业呈井喷式发展,同时,虚假宣传、夸大营销、天价手术等层出不穷。近日,一起植发数量少了1000个毛囊单位的消费纠纷,让记者得以触摸该行业违规操作、涉嫌误导消费者的“冰山一角”。针对调查发现的相关违规问题,记者也反映至南京市卫计委,相关部门随后也进行了调查处理。

  相关报道:

  《“新生植发”让人一头雾水》【2018年12月31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4版:要闻·投诉】

 

  十五、江阴一楼盘无产权车位“以租代卖”演闹剧

  坐落在江阴城南虹桥路东的一楼盘要求业主以12万元的价格,“租”无产权的地下车位20年使用权,遭遇业主的集体抵制。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江阴房地产开发商以20年租期“以租代售”地下非产权车位的做法,至少已有10年之久。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此回应称,江阴所有楼盘地下车位都未摊入土地面积,开发商售卖的地下车位的土地都是全体业主共有,地下车位“不计容”。律师表示,这种租售合同是无效的,开发商对小区无产权车位并无支配权,所有权归属全体业主,全国范围已有多起类似的司法案例对此予以肯定。针对这一现象,该案代理律师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尽快予以取消或修改该条文内容,以免在当地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及隐患。

  相关报道:

  《无产权车位“以租代卖”演闹剧》【2018年12月31日 中国消费者报第02版:要闻·调查】

编辑:张宜贺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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