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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吉林长春女大学生购眼镜较真维权获赞
江苏消费网 (2019-04-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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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镜片外包装标示“奥尔帝”。

  

 

  图二:收款单据标示“依视路”。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阳春四月,北国春城花红柳绿。走出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后,女大学生解同学长出了一口气,望着如画的街景,心中的郁闷随风飘散。“维权成功了,真开心!”在发给《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的微信中,她高兴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所购品牌不一

  4月4日上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三女生解同学向《中国消费者报》吉林记者站投诉,称自己在购买定制眼镜的过程中发生了消费纠纷,几次与商家沟通都没有解决问题。

  据解同学介绍,4月2日下午,她和同学来到学校附近的王氏眼镜店购买眼镜。在购买过程中,她向店里的王经理明确表示,自己要购买依视路品牌的镜片。配好眼镜,交了600多元后,解同学高高兴兴地回到了学校。

  购买了新眼镜,解同学第一时间告诉了妈妈。妈妈提醒她,让她看看镜片有没有雾显。解同学试了一下,发现新买的眼镜镜片没有雾显,再查看镜片上的品牌字母是“aldi”,而依视路品牌的字母应该是“crizal”。经查询,解同学得知自己购买的是奥尔帝品牌的镜片,而不是依视路镜片。她立即通过微信与王氏眼镜店的王经理取得了联系,并说明了情况,同时,回到店中希望退款或换货。然而,王经理拒绝了解同学的要求。其认为,奥尔帝品牌是法国依视路集团的产品。

  对王经理的解释,解同学不能认同。向记者投诉时,她表示,虽然奥尔帝镜片、依视路镜片都是依视路集团的品牌产品,但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自己购买的是依视路品牌产品,商家却将奥尔帝品牌当成依视路品牌销售,其经营行为涉嫌欺诈。因此,解同学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一赔三”。

  为“叫真”点赞

  4月4日下午,记者与王氏眼镜店的王经理取得了联系。王经理表示,在卖给解同学眼镜的过程中,自己并没有过错,因此坚持不退不换。此后,记者多次与王经理沟通,其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为了弄清事实,4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的王氏眼镜店。记者采访中,王经理否认了其在经营过程中,将奥尔帝镜片当成依视路镜片卖给解同学的事实。王经理表示,解同学在购买镜片的时候,并没有说要买依视路品牌,自己是拿着奥尔帝镜片品牌的样本介绍镜片的,解同学没有提出异议,并选中了一款价格为600多元的产品。同时,王经理否认自己在销售过程中提到过依视路品牌镜片,“因为依视路品牌的价位要高于奥尔帝品牌,600多元是不可能买到的”。

  在记者的要求下,王经理向记者出示了解同学购买镜片的收款单据。记者在单据上看到,镜片一栏中写着“依视路”3个字。

  解同学向记者投诉时称,王经理取来镜片时没有让自己看外包装,而是直接进了店里的一间屋子,将镜片安装到镜架之后才拿给自己。

  采访中,王经理向记者出示了解同学所购买镜片的两个外包装,非常醒目地写着“奥尔帝”字样。王经理也承认,销售镜片时,没有将外包装交给解同学。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同学在向《中国消费者报》吉林记者站投诉的同时,分别向12315、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解同学的举动,得到了所在学院同学们的支持。大家认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应该勇敢地维权到底。

  消协调解退货

  在王氏眼镜店,记者与王经理进行面对面沟通,王经理坚持认为自己经营过程中没有过错,并称店里安装了视频监控,记录了当时购物的场景。经过备份,记者拿到了解同学购买眼镜时的视频录相,然而,由于现场比较嘈杂,录相中双方的声音很难听清。

  4月11日,在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对这起消费纠纷进行了调解。消协分析认为,经营者在介绍商品中未向消费者告知详细品牌,且未给消费者消费凭证,负有一定责任。最后,经调解,王氏眼镜店同意退货,王经理在《投诉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钟萍秘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因购买眼镜引发的消费纠纷很典型,解同学在购买眼镜产品时,消费风险意识淡薄,没有向店家索要所购产品的相关包装、资料及交款收据。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向销售者索要发票、收据或其他凭证,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维权。

  维权成功后,解同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平时自己不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真正遇到消费纠纷了,有些力不从心,今后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自己要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并积极参加消协组织的活动。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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