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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年旅游资金奖励政策增新规
江苏消费网 (2019-05-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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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笔者近日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修订后的《北京市老年人文化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与修订前的《办法》相比,新版《办法》中受奖励的老年旅游团队条件新增与文化体验相关的内容,即旅游过程中适时合理提供文化体验项目,丰富旅游内容。

  根据《办法》,受奖励的老年人文化旅游团队除了需要在旅游过程中适时合理提供文化体验项目、丰富旅游内容外,还需要符合:在北京组团且旅游行为在京津冀区域内完成;人数在15人以上;60岁(含)以上游客占团队游客总数60%以上;位于北京五环外合法经营的住宿单位住宿一晚(含)以上等条件。根据旅游企业申报,对申报周期内排名靠前的企业分档次予以资金奖励,组织接待人次排名1-5名,每个企业奖励15万元;6-10名,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11-15名,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

  近年来,老年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旅游产品的需求也日趋多元化。业内人士表示,旅行社和旅游接待单位只有不断从旅游线路的选取、行程的设计、食宿的安排等方面入手,充分考虑老年旅游者的需求特点,深入挖掘需求的可行性,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才能进一步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更好地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庆胜)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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