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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协系统2019年上半年投诉分析:交通工具类投诉位居第一
江苏消费网 (2019-07-08) 来源:中国消费网-天津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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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咨询3672人次,受理投诉105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万余元,其中加倍赔偿7350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类,占比前五项的投诉中,质量问题占22.34%,售后服务问题占7.89%,合同问题占5.23%,虚假宣传问题占2.28%,价格问题占2.00%,合计占投诉总量的39%以上。质量、售后服务、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

  根据投诉类型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交通工具类占20.53%,食品类占10.74%,家用电子电器类占9.98%,服装鞋帽类占8.84%,生活、社会服务类占6.84%,投诉类型前五名的投诉数量,合计占投诉总量的50%以上。交通工具类、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仍是投诉发生的主要领域。

  据介绍,在消费者投诉中,主要问题分别为交通工具类和家用电子电器类。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位居第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部分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捆绑销售的问题,主要是强制搭售车装车具、强制销售保险等,消费者反映强烈。二是销售商拒绝或拖延履行“三包”义务。三是交通工具类销售商维修服务质量较差,维修不能精确的排除故障,或者排除故障后使用质量差的汽车配件。

  2018年12月,消费者杨先生在天津港保税区宇路天诚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丰田兰德酷路泽汽车,价格60.8万元,付款之后商家才告知杨先生要再购买汽车配饰才能提供购车手续和提车,消费者认为商家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找商家协商表示希望提车,多次协商未果,故投诉至保税区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给予提车或者退款。经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车手续,退还全款60.8万元,消费者表示非常感谢。

  消费者钟女士于2019年3月4日在静海区陈官屯镇爱玛电动车销售处购买一辆爱玛牌电动车,价格2000元。6月4日中午骑行过程中车把位置出现故障掉落,导致市民摔伤,当日就与商家进行沟通,市民要求换一辆新的等价值的电动车,并且报销医药费误工费打车费等,商家只答应给市民安装新的车把,消费者不认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全新电动车并赔偿投诉方医药费等共1700元现金。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主要存在问题是:一、部分小家电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正常使用时间短,维修、换件频率较高,消费者对售后服务质量不满意等。二、空调类产品在安装不及时,安装收费未提前明示告知的现象。

  消费者刘女士于2018年5月在宝坻区商贸街劝宝购物广场购买美的厨宝一台,价格550元。2019年4月20日发生厨宝自燃,且出现跑水导致楼下天花板损坏。消费者发现后立即与当时购买的销售商联系要求赔偿其所受损失。美的销售工作人员未在承诺的时限回复消费者,于是消费者投诉至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经调解,劝宝购物广场美的销售部门赔偿消费者7000元,消费者表示认可。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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