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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江苏消费网 (2019-07-26)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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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由江苏省消保委、江苏消费网联合举办的“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和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长三角消保委联盟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还特别邀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专家出席。

  《电子商务法》实施半年以来,不仅有力地促进了电商行业发展,也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年工作部署中提出,要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做好《电子商务法》的普及与消费维权工作。本次会议结合中消协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旨在探讨《电子商务法》落地后,电商消费维权领域存在哪些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益建议,以更好地促进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上,美团、安利等到场的电商企业代表围绕落实《电子商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专家们对美团参会代表提出的个人信息保护、电商平台安全保护义务及职业打假等问题予以解答。

  来自各领域的权威专家对《电子商务法》的落地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展开了经验交流。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彬律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院长徐骏以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栗娟分别表达了各自的观点。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对个人信息保护、平台安全保障义务、利用平台发布不当言论等问题进行了法律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会上强调,针对大数据杀熟问题,建议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可以要求算法公开,进行道德备案;同时详细解读了《电子商务法》第24条,指出交易数据和个人信息的不同,解释了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注销权。此外,还针对电子商务法第38条、39条等平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不得删除服务评价等条款规定进行了解读。

  此外,到场的长三角消保委联盟成员单位也表达了观点。上海消保委负责人表示,电商法在消费维权合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上海开展了各种电子消费体验,效果较好。但是在大数据算法的道德问题上,消费者如何自我保护,企业是否应尽到说明义务,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安徽消保委参会人员则通过具体案例列举了电子消费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现象,并提出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韩莉芸 孙婉婉/文 东凯 张钊炜/摄)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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