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江苏省消保委:238家政府指导价景区执行儿童免票政策
江苏消费网 (2019-08-26) 来源:中国消费网
阅读:

  孩子身高超过1.4米,年龄还没有到6周岁,该不该收门票?这一直是社会各界探讨的热点。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对外通报了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前期对各地景区关于儿童免票政策的约谈整改落实的情况,目前,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238家主要景区已执行或承诺执行,全省共45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响应倡议。

  据了解,去年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说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

  今年6月24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在上海召开主要景点儿童免票规则联合消费调查结果发布会,倡议区域内景点推行儿童身高与年龄兼顾的免票政策。此后,江苏省消保委下发《关于联合开展江苏主要景点儿童免票规则约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消保委组织对未落实的景区开展约谈工作。

  各地消保委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景区仍存在未实行年龄与身高兼顾政策、免票和优待政策公示不到位、旅游平台政策与官方政策设置不一等问题。全省原执行“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政策的政府指导价景区数占全省所有政府指导价景区数量的69.9%。

  全省各级消保委联合当地文旅、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座谈,督促景区落实整改,针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走访约谈景点企业264家(含市场调节价景区)。目前,现南京、苏州(含工业园区、昆山)、无锡、泰州、扬州、徐州、淮安、连云港(4A及以上)、镇江、南通、盐城、常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景区已执行或承诺执行“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政策。据统计,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238家主要景区已执行或承诺执行。

  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各地消保委组织通过座谈或发放倡议书鼓励其响应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身高和年龄兼顾的儿童免票规则。宿迁市消协针对全市所有收费景区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特殊情况,联合行政机关对全市12家收费景区开展约谈,并将全日制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市级“投资乐园卡”的持卡人以及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全部纳入了免票范围。据统计,全省共45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响应倡议。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判断未成年人的标准应是年龄,而不是身高。下一步,各地消保委组织对承诺整改景区将加强回访工作,重点关注景区承诺是否落实、公示是否到位、旅游平台政策与官方政策是否设置一致,切实确保约谈整改实效。整改没有实效的景区,江苏省消保委将再次约谈。

  此外,按照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并接受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对本次市县各级消保(消协)约谈后没有整改到位的景区,江苏省消保委还将再次组织约谈,保证该惠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江苏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提醒各位家长,长三角区域内很多景区执行年龄与身高兼顾的政策,买票时可多留意公示栏或询问工作人员。出行前,务必带好孩子的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如遇到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不执行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1.4米(含1.4米)以下儿童免票政策,可拨打12301或12315举报投诉。(韩莉芸)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