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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连遭4位消费者投诉 游泳馆称“不能退款”
江苏消费网 (2019-09-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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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洪涛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在短短的半个月中,该协会先后接到4位消费者投诉绿园区力斯特游泳馆不退还预付款的投诉。

  在消协履行调查与调解中,该游泳馆主要负责人一直未出面。来到消协接受调查调解的自称是该游泳馆经理,但决定不了退还消费者已交付预付款的问题,得回去向老板汇报才能告知结果。消协工作人员经过漫长的等待,得到的答复是:“已经问过老板了,不能退款。”

  受伤生病难退款

  7月16日,长春市消协接到徐女士投诉,她通过宣传单得知力斯特游泳馆儿童训练班招生的信息,并且店方正打折促销。考虑到孩子腿上有伤,徐女士便到店询问可不可以先交钱,等孩子腿伤好后再来训练。店方回答没问题,徐女士便通过微信向该游泳馆收款人员转账1510元报名。其间,孩子再次受伤,无法训练。徐女士向店方要求退款。商家以消费者在合同上签字为由拒绝退款。消费者当即否认道:“连合同什么样都没看过,何来的签字?”

  经调查,商家承认合同签字是收款人员代签,并没有得到消费者同意。游泳馆老板不同意退还预付款。

  7月24日,消费者陈先生到长春市消协投诉,今年3月,他在绿园区力斯特游泳馆交付2000元办理游泳年卡,其间共到馆消费10次。陈先生每次游泳后,都会导致气管炎发作,病好后如果再游泳,病就会再犯。医生建议陈先生不要再游泳。随即,陈先生要求退回剩余预付款,遭游泳馆拒绝。

  经调查,消费者有医院所开的病历及医生诊断,投诉情况属实。调解中,店方经理称年卡无法计算金额。消协工作人员提议可协商处理退款金额,店方经理以需请示老板为由拒绝退款。

  不允许单次消费

  7月30日,长春市消协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7月29日,她带孙女到力斯特游泳馆游泳,打算单次付费消费,但游泳馆称只能办卡。王女士花费1800元为孙女办理了一张预付卡。孩子入水后,感觉太凉不适应。王女士要求退款遭到拒绝。消协工作人员与力斯特游泳馆协商退款事宜,游泳馆答复称“不能退款”。

  8月2日,长春市消协接到王女士投诉,7月12日,她询问游泳馆工作人员,4岁3个月的年龄能否听懂教练所教游泳技能。工作人员答复说没问题。王女士便交了3250元,为孙女办理了会员卡。经过一次学习后,王女士发现孙女根本无法听懂基本知识,也无法完成憋气等基础训练,便要求退款。商家以只能换教练,或者换成别的消费卡为由拒绝退款。

  ●消协点评

  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据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介绍,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消费者把预付款交到商家,无疑放大了消费风险。近18个月来,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1682件,群体投诉8件,大多发生在生活服务行业,如健身、美容美发、餐饮、培训、洗染洗车、摄影、月子中心、装修服务等。在这些投诉中,大都因商家跑路、地址变迁、不按承诺(合同)提供服务、服务质量差、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而引发消费纠纷。上述4起投诉,经营者假借消费者的名义签订合同、为了经济利益不管消费者的自身实际情况,以及让消费者办理预付卡限定消费者消费方式等,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予以纠正。

  长春市消协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注意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服务机构;在付费前应注意及时与经营者订立书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消费者要认真仔细阅读审查合同条款,特别要注意其中是否存在限制性规定和格式条款,对模糊用语应要求经营者进行解释说明,特别是对商家承诺内容应写入合同中,同时尽量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多金钱。(李洪涛)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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