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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液奶茶”警示创新须守底线
江苏消费网 (2022-05-18)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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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火遍朋友圈的“香菜奶茶”“折耳根奶茶”等网红饮品纷纷横空出世时,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更是让人直呼“活久见”。但是,在有人觉得新奇,向周围朋友推荐时,也有网友质疑,这种造型的奶茶会不会误导孩子,增加儿童误食家中洗衣液的风险?(据5月16日《成都商报》报道)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洗衣液产品日复一日的选购与使用,消费者与生产商在对洗衣液产品外形包装款式上的认知上已趋于深度默契,达成近乎于约定俗成的模样共识。即便是不曾亲手使用过此类产品的孩童,也会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中渐趋形成固化印象。

  相较之下,作为日常性饮用消费的奶茶,其外观包装却并无相对固化的模式,且缘于生产商不断致力于招徕顾客和吸人眼球的推陈出新,尤其是为迎合年轻人羡鲜猎奇的心理,奶茶的外包更呈现出争奇斗艳和花样翻新的行业内卷。

  不是所有的新意都值得提倡,创新也要有底线。诚如网友们的质疑,“设计没有标准,但也有道德底线”“孩子还没有判断力的时候,会觉得洗衣液是好喝的”“以后要是搞农药瓶出来就麻烦了”。更有网友直言不讳:“设计一定要向上向善,而不是没有依据地胡乱设计。”

  事实上,“洗衣液奶茶”存在的问题,不只表现在其与人们对洗衣液产品外形认知的“约定俗成”相左,更与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同时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也就是说,商家应对这种容器外形极其相似且存在误导隐患的行为依法作出警示或说明。《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更是明确规定,食品标识标注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基于此,消费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财产安全方面损害,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要求生产商、经营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混淆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的规定,这种行为也有可能跨界造成对洗衣粉形象的不正当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面对网友担心,商家并未引起足够关注,且还在以“没有收到任何投诉,没有听说有小孩因该产品而发生误食洗衣液情况”为由搪塞遮掩。对食品安全要尽力消除风险隐患,对市场竞争也要有更全面的认识和尊重,以侥幸与懈怠对待产品对待市场终不是长久发展之计。期待“洗衣液奶茶”早除隐患、规避误导,在外包创新中遵底线、守正道。(张玉胜)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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