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 正文

消费警示

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消费提示
江苏消费网 (2023-01-18) 来源: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
阅读:

  

image.png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信息,发现江阴市速风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并通知标称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者调查分析。据反馈,标称生产企业无法实施召回活动。为保护消费者免受此类产品伤害,现根据《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消费提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