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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环境

江苏省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江苏消费网 (2013-05-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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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日前(5月14日)召开,副省长缪瑞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局长佘义和总结了五年来的创建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自2007年4月,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诚信江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连续五年把放心消费创建列入全省年度重点工作, 2011年又将其纳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省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动、职责明晰、密切配合、齐创共建的协作机制,五年来各级创建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1590多次,整治重点区域3万余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7万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43名,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消费环境。
 
    2009年经省政府批准,该省创建办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明确了4大类35项测评指标,形成了涵盖创建活动各个环节、不同层面的考核评价体系,构建了指标完善、易于操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实施细则》。以测评体系和实施细则为依据,全省各地自下而上的逐级开展考核、督查和测评。据悉,该省创建办会同成员单位,随机抽查了26个县(市、区)、52个乡镇(街道)、39个行业和273家企业,对14170名消费者开展了问卷和随机调查,较好地检验了各地近五年来创建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创建活动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紧扣“美丽江苏我的家,放心消费靠大家”等创建主题,着力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涵、提升宣传效果,创建工作影响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省建立各类消费教育学校(中心、基地)561所,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编写了10余种消费教育读本,发放宣传教育资料900万余份,张贴“放心树”标识和温馨提示语150多万份,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广场咨询、培训活动1860余场次,举办了93场文艺晚会,组织了70余次新闻发布会,组建了39支放心消费义务宣传队和放心消费志愿者服务队伍,200多万人次接受过放心消费有关教育。该省创建办及各地还充分利用放心消费创建网展示创建成果,网站开通两年来,点击率近千万人次,在百度、谷歌等知名搜索引擎上可搜索到60余万条与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词条。中宣部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十周年座谈会上专门介绍推广了江苏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经验;国家工商总局以简报专刊的形式向全国介绍了江苏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做法与成效;国家邮政局把该省在快递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做法在全国邮政系统予以推广。
 
    五年来,该省共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店20448家,放心药品示范店3424家,放心粮油示范店1981家,放心农机示范店901家,以及农村放心食盐店26931家,有15.76万余家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参加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创率达到66.4%,创建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先进企业和单位2007家。全省参加创建的乡镇、街道(社区)达到2746个,创建成省级示范、先进单位和区域654个,并初步培育成放心消费示范一条街768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763个,放心消费景区130个,区域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加强了12315及相关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和“一会两站”组织规范化管理。该省共建立“一会两站”23437个,基本实现了城市社区和乡镇村居全覆盖;各类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点)10859个,覆盖率达到82.1%;在所有行业协会均建立了消费维权申(投)诉受理处理机构,建立消费维权快速通道5680条,并在江苏、香港、澳门三地和苏、浙、沪长三角地区共同建立了消费维权互信合作和异地投诉受理、处理机制,促进了维权效能的不断提升。五年来全省各地和各部门共受理和处置消费申(投)诉与举报45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1亿元。不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买的安心、吃的放心、用的称心等美好愿望。放心消费创建已逐渐成为江苏一张新的亮丽名片。
 
    缪瑞林副省长在充分肯定全省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关系民生幸福的实事工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继续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努力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骨干企业和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街(区)、行业、单位。要针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要建立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组织实施机制,引导企业强化主体地位,落实主体责任,把人民群众是否真正放心满意作为衡量和评价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准,强化公众评议工作,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做出新的贡献。(谈玮)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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