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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年第2期,总第10期)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江苏省)

发布时间:2017-10-30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处置情况
1 医用防护口罩  泰州市人民医院 绍兴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型号:非灭菌型 规格:11×13cm-3P  140410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密合性 罚款20000元。
2 一次性使用输注泵  苏州灵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苏州灵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LY-2
持续给液+自控给液型
(CBI+PCA) 
150512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紫外吸光度 1.没收违法产品;
2.罚款20000元。
3 一次性使用输注泵  江苏客乐医用器械有限公司 江苏客乐医用器械有限公司 CBI 2mL/h  20150731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紫外吸光度 1.没收违法产品;
2
.罚款32000元。
4 一次性使用输注泵  扬州市双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扬州市双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普通(CBI)型  2015年07月27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准确度(流量) 1.没收违法产品;
2
.罚款32000元。
5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富顺县人民医院 常州晓春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全透明钩扣式中号  2014090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外观 罚款20000元。
6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医院 常州晓春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全透明钩扣式中号  20140921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无菌 罚款25000元。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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