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保费1年大幅“缩水”引纠纷 射阳县消保委联合监管部门解烦忧
近日,射阳县消保委传来消息称,该县消费者许女士最近反映其于去年底在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的一款人身保险产品,不到一年,5万元保费对应的保单现金价值仅剩约1.1万元,与所交保费差额悬殊。后经射阳县消保委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射阳监管支局(下称“射阳监管支局”)介入调解,双方最终就退保事宜达成一致,许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场饭局营销,万元定金“落定”
据许女士陈述,去年11月27日,保险公司业务员以聚餐名义邀请其夫妇参加。席间,工作人员推荐保险产品,并提及“存银行不如存保险,收益更高且提供疾病保障”。在当场多人交纳定金的影响下,许女士同意投保一款壹号终身寿险,当场支付1万元定金。因许女士资金不足,次日,业务员向许女士银行账户转账4万元,随后被保险公司划扣。同年12月16日,业务员上门签订保险合同。
合同迷雾重重,权益屡受侵害
投保后,许女士逐渐发现诸多问题。许女士表示,业务员未主动详细解释条款内容,其本人一度误解该产品为健康医疗保险。此外,保险合同书面文本在许女士多次催要下,直至今年7月30日才交至许女士手中,影响了其对条款的及时了解。更令她不满的是,投保资料中其职业与收入信息与实际不符。许女士称自己无固定职业和收入,但拿到书面合同时发现合同上赫然写着“工厂企业一般内勤”“固定年收入30万元”“来源:银行利息”。许女士还指出,交纳1万元定金和后续4万元保费时没有收据和书面协议。
维权之路遇阻,监管携手发力
10月27日,许女士向射阳县消保委投诉,认为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要求全额退保。县消保委随即向该保险公司射阳营销服务部发出《投诉调查函》,并就销售误导、合同服务、业务员资质等问题进行调查,工作人员还亲赴该营销服务部协调。但保险公司表示销售过程中无过错,仅同意按现金价值退还1万余元,这意味着许女士5万元本金不到一年将亏损近4万元。
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无实质性进展后,射阳县消保委向射阳监管支局反馈相关情况。射阳监管支局高度重视此事,对消保委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给予全力支持,第一时间指导盐城金融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射阳工作站介入调解,为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指导和有力支撑。
最终打破僵局,双方达成协议
在射阳监管支局的指导下,经射阳县消保委与盐城金融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射阳工作站的共同努力,12月1日,双方在盐城金融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射阳工作站达成一致:该保险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同意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许女士支付补偿款及现金价值合计3.2万元;双方不再就同一事项另行主张。12月5日,射阳县消保委接到许女士感谢电话,告知已收到3.2万元。
对此,射阳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理性看待销售宣传,注意留存相关凭证,警惕各种营销套路。同时,射阳监管支局也督促保险行业进一步加强销售行为规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消费环境。
来源:射阳县消保委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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