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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群众共享先进文化发展成果
江苏消费网 (2009-05-0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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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云南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省级财政每年按照农民人均0.5元的标准安排文化惠农活动补助经费。云南省专门建立“文化惠农活动专项资金”,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全省农民群众充分享有文化基本权益(据5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

    云南省加大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全面实施“文化惠农”工程,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让农民群众共享先进文化的发展成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值得在全国各地推广。

    目前,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还比较贫乏,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现象在全国农村普遍存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目标尚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农村文化建设,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云南省实施“文化惠农”工程,就是极好的示范之举。

    让农民群众共享先进文化的发展成果,首先要不遗余力地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集中精力实施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民健身工程和文化下乡工程。这“六大文化惠民工程”的全面实施,将会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倡导乡风文明,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活跃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特别是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把图书室建在了农民的家门口,农民朋友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读到最新出版的书籍、报刊,就可以学到丰富的文化知识,就可以掌握科学致富的本领;农家书屋,将会成为农民身边的文化课堂,成为农民身边的精神家园。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肆虐,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工返乡潮,农民群众的心理背负着沉重的压力,面临严峻的挑战。这时候,就要求文化工作者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用优秀的文艺作品抚慰心灵,鼓舞斗志,向广大农民群众传递这样的信息:我们的党和国家有坚强的领导集体,有指引我们奋勇向前的科学发展观,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能够克服,再大的危机我们也能够战胜!

    保障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是科学发展观大合唱中一个美妙的和声;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曲中一个闪亮的音符。各级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真抓实干,让农民群众共享先进文化的发展成果,把它作为献给共和国60华诞的一份厚礼。(■张西流)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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