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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加强抽查检验 严打网络售假
江苏消费网 (2015-08-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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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随着互联网电商、微商等新业态的发展,一些假冒伪劣商品也借助这些平台大肆向消费者兜售,让不少消费者叫苦不迭。8月25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2015年上半年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通报和下一阶段部署会上获悉,今后一个阶段,工商总局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针对农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及老年用品、日用洗化用品等重点商品,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据了解,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工商系统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违法案件23995件,办结21489件,涉案金额3.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26件,涉案金额5795万元,捣毁造假窝点237个,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706件。针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总局组织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开展了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围绕与消费者日常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食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器等消费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工商总局根据部署,也把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列为201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特别是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清除非法主体网站,规范网络促销行为等集中执法行动,以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交易类网站为重点,以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化妆品等为重点商品,加大网络监管力度,截至8月份,已检查网站24万多个次,实地检查6153个次,责令整改532个,提请关闭网站21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8999条。

  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的部分经营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工商总局1-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经营户11万户次,发放宣传用品近10万份,监测广告6403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次,行政约谈168次,行政指导1258次,立案262起,结案49起,移送1起。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儿童用品质量问题多的问题,工商总局上半年还开展了专项整治,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数量35064件,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5405件。

  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各地工商部门将以消费集中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服装鞋帽、日用洗化用品和有关服务为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以商业集中区域、交通枢纽、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大型商场超市、城区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集中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集中检查工作,集中解决经营者无主体资格证明、商品来源不清、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流通领域各类商品质量。

  据了解,工商总局下一阶段将会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下一阶段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根据工商总局部署,下一阶段将会开展假冒伪劣日用化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日用品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据悉,在消费者关注的互联网商品销售领域,工商总局将会按照要求,继续开展2015“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农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及老年用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在线监测,强化对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将以线上国内主要网络交易平台上的销售日用品网店为重点清查对象,以市场上常见的知名品牌洗护用品、化妆用品、生活卫生用纸为重点清查商品,从商品包装、商标、厂名厂址、质量标识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利用专业机构和手段,甄别查处假冒伪劣日用品。

  记者了解到,工商总局还将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加大抽查检验的频率和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将抽查检验作为提高商品质量水平的有力抓手,推进流通领域商品,特别是家用电器、肥料、儿童用品等商品的抽检力度,对抽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商品,追根溯源,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商品质量管理的法定职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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