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食品健康 » 曝光台 >> 正文

曝光台

“垃圾鲶鱼”焦点三问
江苏消费网 (2015-09-25) 来源:扬子晚报
阅读:

  1 鲶鱼到底是不是“垃圾鱼”?

  专门研究水产鱼类的苏州大学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副教授宋学宏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并不认同“鲶鱼就是垃圾鱼的观点”。

  “鲶鱼本来就是杂食性鱼类,饵料充足的情况下,鲶鱼不会选择吃池底的腐食。即使是在自然环境下长大的鲶鱼,进食腐食也是正常行为,因为鲶鱼体内会分泌降解腐食危害的分泌物,转化后的腐食反而成为其身体所必需的营养物质。不过,因为鲶鱼有特殊的呼吸器官,所以对养殖水环境要求不高,脏一点的地方也能生存,所以很多人就认为鲶鱼很脏。”

  据宋学宏介绍,目前国内市场上卖得最多、最常见的是埃及胡子鲶,它适应能力很强,“因为胡子鲶有一种特殊的辅助呼吸器官,称为‘鳃上器官’,可以直接呼吸空气,所以即使在缺氧的水里它还是可以继续生存。”

  宋学宏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所谓野生鲶鱼和养殖鲶鱼的区别,主要在于野生鲶鱼吃小鱼小虾,养殖鲶鱼喂养含有蛋白质的颗粒,或者就是鸡肠、鸡杂等下脚料。

  2   污水养殖或喂毒饲料怎么办?

  宋学宏表示,从科学角度分析,不能简单得出“鲶鱼是垃圾鱼”的结论,胡子鲶本身并没有毒,至于在污水环境下养殖之后它对人体是否有害,这就必须要经过检验,看看其身体里面有无重金属、有害元素、有害病原体。“喂鸡杂等下脚料,还是人吃剩下的泔脚,我觉得都无可厚非,这是环保的综合性利用。目前国家也并没有明文禁止不可用泔脚喂鱼,只要保证饲料没有传染病害就可以。”

  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党委书记熊晓辉教授表示,鲶鱼自带“杂食”属性,但如果泔脚和垃圾长期置放,导致腐烂后再行喂鱼,无形中则将鲶鱼的“危险等级”提高了一个层次。鲶鱼是否能够食用,需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来检测和鉴定。

  水产专家表示,泔水的成分很难确定,但按照食品安全法,店家要拿出两证——产品合格证和产地证。现在注重可追溯,对于一条鱼来自哪个养殖场、哪个池塘,鱼苗、饲料等投入品有渔业档案,经得起检查。

  3  当前检测手段能查出毒鱼吗?

  苏州市南环桥市场是苏州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宣教中心副主任梁斓表示,在水产品批发环节,市场目前对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索证索票,就是当地出具养殖证明,证明其货物来源;二是加强抽检。“由于我们设备及技术有限,目前对于水产品检测项目为检测孔雀石绿和抗生素这两大项。”

  目前,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对鲶鱼进行权威检测,并公布相关结果,对人体危害尚无定论。“我们市场方面也期待有个定论,如果经过权威检测,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确实不能销售的,我们市场也坚决停止销售。”梁斓说。

  对此,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孙科长表示,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已经赶到“江边城外”,对鲶鱼进行了采样,并送到苏州市辖区内惟一的水产专业检测机构——江苏省水产质量检测吴江中心。“目前正在等待检测报告出来,大概需要一周的时间。如果检测报告显示有问题,我们会立即采取相关执法程序。”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顾秋萍 薛马义 杨甜子

编辑:朱成林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