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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资本布局保险中介或推动新型发展模式
江苏消费网 (2018-08-28)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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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各方资本如保险企业、央企国企、互联网企业纷纷涌入保险中介市场,带来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展现出一定弊端,如规范化问题、盈利模式单一等。而展望未来,若能跨越这些弊端,不同背景的保险中介或许会带动保险业进入一个全新纪元。

  多方资本布局保险中介

  国内的保险中介最早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以兼业代理的形式出现。而1992年之后,保险营销模式从国外引进,国内保险中介开始发展起来但未得到太多重视。直到近几年,传统营销模式展露其成本高、同质化严重的弊端。保险业逐渐出现“产销分离”的趋势,保险中介牌照受到追捧。

  根据保监会官网数据统计,从2016年至今共发出121张保险中介牌照。以最低资本5000万元起的保险代理(销售)、保险经纪计算,2016年有39家获批,2017年有31家,今年截至目前则有19家获批。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新保险中介的股东背景较以前强大很多,而且来自各行各业。

  除了保险资本如中国人寿集团、太平洋保险科技、华夏人寿、国寿财险、众安在线等之外,还有央企国企的身影如中国石化、国家电网、中船重工、中国建筑、中国南航等。

  而最受瞩目的则是包括BAT在内的互联网企业,如蚂蚁金服、腾讯、新浪金融、美团等都设立了保险经纪公司。

  多种问题显现

  然而中介市场逐渐发达后,也展现出一些问题如业务不规范、盈利模式单一等。

  今年7月,银保监会就对保险中介频频发出监管函。其中7月25日一天内,上海保监局连发10份监管函,处罚了8家保险中介及相关负责人。处罚缘由包括: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合规、委托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制作使用客户告知书,以及未按规定制作使用客户告知书、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等。

  其他地方银保监局也在今年内多次对保险中介下发监管函,处罚缘由多为机构或个人的不规范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完善此类问题的监管制度,银保监会已于今年2月下发《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6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保险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7月13日又发布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保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的准入资格及规范问题。并且首次明确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另外,保险中介目前存在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的情况,比起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各中介考虑更多的还是佣金与手续费用。

  未来或形成新发展模式

  不过,保险中介未来的发展潜力仍被看好。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保险中介首先能够解决传统模式中营销方式简单、成本高的情况。尤其对于中小险企来说,完善整个服务链包括产品开发、营销、理赔等,其成本过高,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产品销售会增加其生存能力。

  而针对多方资本布局保险中介后对行业带来的影响,朱铭来表示,这些资本会带来不同领域的新兴技术,两者结合后可以突破传统的理念形成新型的发展模式:除销售保险产品外,中介机构还能进行风险及危机的全方位管理。比如具有医药背景的中介公司可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等。

  在未来,中介的发展可能会打破保险业现有的状态。朱铭来进一步表示,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两者间,掌握客户资源即拥有更大的掌控力。当前情况是,即使代理人变更,保户还是会选择原先投保的产品。而在将来,特别是提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之后,拥有更多风险管理能力的代理端或许更能掌控客户资源。届时,可能会出现保户宁愿更换保险产品,也不更换代理人的情况。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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